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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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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他审理的多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他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创新多种调解方式;他撰写175条案件审理指南,统一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认知分歧。他就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三级高级法官陶钧。 2003年,陶钧进入北京法院系统担任书记员,两年后,24岁的他通过考试正式成为一名法官,此后仅5年时间,陶钧就荣获“北京市法院双优法官”。从业19年,他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2022北京榜样周榜人物”等诸多荣誉。在这背后,是5000余件陶钧承办及参与审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积累,其中不乏多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 围绕“M MONALISA及图”的“蒙娜丽莎”商标之争历时10年,近日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该案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一审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对于2001年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适用规则、各自具有历史延续的商标注册使用边界、商标延续申请注册等诸多争议较大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详尽论述,对相关类案的日后判定带来了广泛的示范意义。 陶钧,是此案的承办法官。此前他审理的“同济”商标争议案、“约翰迪尔”侵害商标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案、“MLGB”商标争议案等多起案件均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陶钧用一篇篇优质的裁判文书,展示着首都知识产权法官的智慧。 “法院不仅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要真正化解纠纷,形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在这样的理念下,陶钧不拘泥于固有的审判模式,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适用不同案件的“多元引渠”调解法、“利益分析成本释明”调解法、“情感关怀”调解法等全新的调解方式与理念。 陶钧在审理一起专利合同纠纷时,发现案件不仅标的高达近3亿元,处理结果更可能会影响上千名职工的生计问题。为此,陶钧打破单一坐堂问案的传统方式,将矛盾化解与案件调解贯穿于审理始终,注重每个环节的司法释明工作。原告法定代表人因刑事犯罪被羁押而导致原告公司无人管理,为彻底化解纠纷,他与合议庭成员一同到监狱内会见了原告,向其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审理情况,耐心解答其提出的各种问题。经过全面、细致的调解工作,彻底化解了这起关乎职工就业的知识产权纠纷。 “调解工作花费的精力往往大于判决,但每次看到当事人从矛盾的对立方走回到理性的谈判中,再到握手言和,心中都会有种特别的喜悦。”陶钧说。 在知识产权领域,新技术、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在北京高院,陶钧的工作不仅是审理案件,还要针对各类新问题开展调研等工作。谈到学习,陶钧说他喜欢看大量的案例和书籍,“通过多学习,看过的案件和书籍积累到一定量后,当需要对某个法律问题作出选择时,就能够比较好地分析判断,在审判中找到最优解。”陶钧还有着爱记录的好习惯,判决或专业书籍中好的观点、心得等,他都会逐一记录下来,几年下来,便攒了厚厚几大本。 面对年均近两万件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一、二审案件,如何公正、高效地解决审理中的疑难问题成为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难题。陶钧作为此类案件的调研组组长,组织调研组的其他法官,先后梳理了全国法院的万余份裁判文书,筛选出几百个典型案例,归纳概括成具体裁判规则,最终形成了175条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初稿,并经过十余次修改,经北京高院审委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有效地统一了此类案件中诸多问题的认知分歧,也为“类案同判”打下了基础。 就这样,陶钧用扎实的法学功底、饱满的工作热情、不倦的工作拼搏,勇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用奋斗奏响新时代青春的“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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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钧:多学习方能找到审判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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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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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陶钧(左二)正在参与合议案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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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他审理的多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他不拘泥于固有模式,创新多种调解方式;他撰写175条案件审理指南,统一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认知分歧。他就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三级高级法官陶钧。 2003年,陶钧进入北京法院系统担任书记员,两年后,24岁的他通过考试正式成为一名法官,此后仅5年时间,陶钧就荣获“北京市法院双优法官”。从业19年,他先后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模范法官”“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2022北京榜样周榜人物”等诸多荣誉。在这背后,是5000余件陶钧承办及参与审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积累,其中不乏多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 围绕“M MONALISA及图”的“蒙娜丽莎”商标之争历时10年,近日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该案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一审原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对于2001年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适用规则、各自具有历史延续的商标注册使用边界、商标延续申请注册等诸多争议较大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详尽论述,对相关类案的日后判定带来了广泛的示范意义。 陶钧,是此案的承办法官。此前他审理的“同济”商标争议案、“约翰迪尔”侵害商标权适用惩罚性赔偿案、“MLGB”商标争议案等多起案件均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以及北京法院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陶钧用一篇篇优质的裁判文书,展示着首都知识产权法官的智慧。 “法院不仅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要真正化解纠纷,形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在这样的理念下,陶钧不拘泥于固有的审判模式,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适用不同案件的“多元引渠”调解法、“利益分析成本释明”调解法、“情感关怀”调解法等全新的调解方式与理念。 陶钧在审理一起专利合同纠纷时,发现案件不仅标的高达近3亿元,处理结果更可能会影响上千名职工的生计问题。为此,陶钧打破单一坐堂问案的传统方式,将矛盾化解与案件调解贯穿于审理始终,注重每个环节的司法释明工作。原告法定代表人因刑事犯罪被羁押而导致原告公司无人管理,为彻底化解纠纷,他与合议庭成员一同到监狱内会见了原告,向其详细介绍了本案的审理情况,耐心解答其提出的各种问题。经过全面、细致的调解工作,彻底化解了这起关乎职工就业的知识产权纠纷。 “调解工作花费的精力往往大于判决,但每次看到当事人从矛盾的对立方走回到理性的谈判中,再到握手言和,心中都会有种特别的喜悦。”陶钧说。 在知识产权领域,新技术、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在北京高院,陶钧的工作不仅是审理案件,还要针对各类新问题开展调研等工作。谈到学习,陶钧说他喜欢看大量的案例和书籍,“通过多学习,看过的案件和书籍积累到一定量后,当需要对某个法律问题作出选择时,就能够比较好地分析判断,在审判中找到最优解。”陶钧还有着爱记录的好习惯,判决或专业书籍中好的观点、心得等,他都会逐一记录下来,几年下来,便攒了厚厚几大本。 面对年均近两万件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一、二审案件,如何公正、高效地解决审理中的疑难问题成为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难题。陶钧作为此类案件的调研组组长,组织调研组的其他法官,先后梳理了全国法院的万余份裁判文书,筛选出几百个典型案例,归纳概括成具体裁判规则,最终形成了175条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指南初稿,并经过十余次修改,经北京高院审委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有效地统一了此类案件中诸多问题的认知分歧,也为“类案同判”打下了基础。 就这样,陶钧用扎实的法学功底、饱满的工作热情、不倦的工作拼搏,勇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用奋斗奏响新时代青春的“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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