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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市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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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利民
司法权力是国家权力,在国家治理中承载着重要功能。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成为司法权力运行新模式。四川省宜宾市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加快构建新型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获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启示。 织密党内“监督网” 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越位缺位等问题,宜宾坚持以党的领导监督为根本,发挥党委政法委、司法机关党组主体作用,开展沉浸式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始终在正确政治方向引领下运行。 “市委组建专门巡察组,对市法院、检察院党组开展驻点巡察,同步对基层法院、检察院党组开展延伸巡察,县(区)党委组建巡察组对基层法院、检察院及其派出机构开展跟进巡察,对司法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市委政法委牵头组建专家人才库,常态化开展市县联动交叉式案件评查,实行问题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整改”,分条线、岗位、人员梳理风险等级,明确24类226项风险点,形成风险防控指引,按季度召开联席会研判处置,追责问责57人次,纵深推进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 此外,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党组监督职能,市法院党组印发履行党内全面监督责任7张清单,市检察院党组完善负面评价指标体系,以审务督察、检务督察为抓手,对司法权力运行中的不当行为精准发送通报函、督办函、警示函,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纪法协同整治司法乱作为、不作为,办案质效主要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拧紧权力“安全阀” 近日,叙州区某小区业主代表鲁女士将一面写着“心系老百姓,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宜宾中院执行局积极启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妥善解决他们的“办证难”表示感谢。 该批执行案件系叙州区某小区近100名业主买了房却因开发商长期办不了证,引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胜诉后却因种种原因办证诉求无法实现。随后宜宾中院主动介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1个月内解决了长达数年的“办证难”,兑现当事人的胜诉利益,帮助业主拿到产权证书。 记者了解到,宜宾法院系统首创“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将“四类案件”细化为28种情形,探索4种实质化监管方式,推进法律适用精细化,创新经验连续三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市法院构建院庭长主责监管、审管办专责监管、审判团队自律监管及综合部门协同监管大格局,对法官、辅助人员全覆盖开展案件、文书、庭审“三评查”,根据影响案件质效因素、案件类别设置182个监管节点,全流程静默化监管。 宜宾检察系统海量归集司法案例,严格落实类案检索制度,逐案生成检索报告,推进司法尺度标准化;制定12个规范性文件,形成检察办案职责16项清单,厘清司法责任追究与容错的界限,科学定权定责;按流程权限对各部门和岗位分级管理,对具有办案执法权的确定为A级风险,担负一般检察事务的确定为B级风险,其他部门和岗位确定为C级风险,对应制定防控措施,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肯定。 扩展智能“云通道” “万院长,审判监督一体化平台系统监测到你院共有20件案件临近审限,相关案件清单已发送到您邮箱,请加强对相关案件承办人员的督促监管。”近日,宜宾中院审管办主任王付兵在日常登录审判监督一体化平台系统时,系统自动推送适时预警态势,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王付兵通过平台系统向相关院庭长发送了提示函。2022年上半年,依托该平台生成的相关信息和司法大数据,宜宾中院制发各类审管通报25期,发出督办函、警示函35份。 近年来,宜宾法院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引领,继承和发挥作为“四类案件”监管系统研发应用首创法院的优势,进一步聚焦建立完善“新型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变传统人盯人、人盯案的监管模式,推动平安建设由短期稳定向长治久安转变,对热点案件数量及主要维度进行深入分析,剖析案件规律及特点,为审判资源配置、党政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委托相关技术公司研发“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平台”,拓展司法大数据应用场景,实现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切实提升司法效率,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2022年以来,宜宾两级法院各项质效指标稳中有升,新收案件同比下降,诉源治理、诉内治理工作成效初显。今年1至6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8100件,同比下降5.16%;审结各类案件31946件,同比上升0.01%;未结案件6154件,同比下降25.22%;结收比87.16%,同比上升6.12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针对实践中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效率不高、重点不突出、成果转化不明显等深层次问题,宜宾坚持科技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倒逼司法人员树立正确权力观。”宜宾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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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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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体系筑牢市域公平正义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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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市巡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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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利民
司法权力是国家权力,在国家治理中承载着重要功能。司法责任制改革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成为司法权力运行新模式。四川省宜宾市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加快构建新型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获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启示。 织密党内“监督网” 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司法权力运行不规范、越位缺位等问题,宜宾坚持以党的领导监督为根本,发挥党委政法委、司法机关党组主体作用,开展沉浸式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始终在正确政治方向引领下运行。 “市委组建专门巡察组,对市法院、检察院党组开展驻点巡察,同步对基层法院、检察院党组开展延伸巡察,县(区)党委组建巡察组对基层法院、检察院及其派出机构开展跟进巡察,对司法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市委政法委牵头组建专家人才库,常态化开展市县联动交叉式案件评查,实行问题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整改”,分条线、岗位、人员梳理风险等级,明确24类226项风险点,形成风险防控指引,按季度召开联席会研判处置,追责问责57人次,纵深推进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 此外,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党组监督职能,市法院党组印发履行党内全面监督责任7张清单,市检察院党组完善负面评价指标体系,以审务督察、检务督察为抓手,对司法权力运行中的不当行为精准发送通报函、督办函、警示函,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纪法协同整治司法乱作为、不作为,办案质效主要指标稳居全省前列。 拧紧权力“安全阀” 近日,叙州区某小区业主代表鲁女士将一面写着“心系老百姓,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宜宾中院执行局积极启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妥善解决他们的“办证难”表示感谢。 该批执行案件系叙州区某小区近100名业主买了房却因开发商长期办不了证,引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胜诉后却因种种原因办证诉求无法实现。随后宜宾中院主动介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1个月内解决了长达数年的“办证难”,兑现当事人的胜诉利益,帮助业主拿到产权证书。 记者了解到,宜宾法院系统首创“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将“四类案件”细化为28种情形,探索4种实质化监管方式,推进法律适用精细化,创新经验连续三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市法院构建院庭长主责监管、审管办专责监管、审判团队自律监管及综合部门协同监管大格局,对法官、辅助人员全覆盖开展案件、文书、庭审“三评查”,根据影响案件质效因素、案件类别设置182个监管节点,全流程静默化监管。 宜宾检察系统海量归集司法案例,严格落实类案检索制度,逐案生成检索报告,推进司法尺度标准化;制定12个规范性文件,形成检察办案职责16项清单,厘清司法责任追究与容错的界限,科学定权定责;按流程权限对各部门和岗位分级管理,对具有办案执法权的确定为A级风险,担负一般检察事务的确定为B级风险,其他部门和岗位确定为C级风险,对应制定防控措施,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肯定。 扩展智能“云通道” “万院长,审判监督一体化平台系统监测到你院共有20件案件临近审限,相关案件清单已发送到您邮箱,请加强对相关案件承办人员的督促监管。”近日,宜宾中院审管办主任王付兵在日常登录审判监督一体化平台系统时,系统自动推送适时预警态势,在核实相关情况后,王付兵通过平台系统向相关院庭长发送了提示函。2022年上半年,依托该平台生成的相关信息和司法大数据,宜宾中院制发各类审管通报25期,发出督办函、警示函35份。 近年来,宜宾法院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引领,继承和发挥作为“四类案件”监管系统研发应用首创法院的优势,进一步聚焦建立完善“新型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变传统人盯人、人盯案的监管模式,推动平安建设由短期稳定向长治久安转变,对热点案件数量及主要维度进行深入分析,剖析案件规律及特点,为审判资源配置、党政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委托相关技术公司研发“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平台”,拓展司法大数据应用场景,实现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切实提升司法效率,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2022年以来,宜宾两级法院各项质效指标稳中有升,新收案件同比下降,诉源治理、诉内治理工作成效初显。今年1至6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8100件,同比下降5.16%;审结各类案件31946件,同比上升0.01%;未结案件6154件,同比下降25.22%;结收比87.16%,同比上升6.12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针对实践中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效率不高、重点不突出、成果转化不明显等深层次问题,宜宾坚持科技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倒逼司法人员树立正确权力观。”宜宾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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