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
|
|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党的十九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切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尽心竭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区信访形势持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近日,就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创新时代内蒙古信访工作新局面,《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信访局局长吴志强。 记者:请您谈一谈内蒙古自治区是如何结合实际学习贯彻《条例》的? 吴志强:《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学习贯彻《条例》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率先研讨、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条例》,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自治区将《条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举办全区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围绕《条例》作专题辅导,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近300人参学。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将《条例》纳入年度主体班次课程。全区各级举办《条例》专题培训300余场、集体学习1200余次,全区上下学《条例》、用《条例》氛围浓厚。 我们将学习贯彻《条例》与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将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积案化解实效,一大批时间长、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的“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在《条例》宣传方面有哪些实招,请您具体谈一谈。 吴志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宣传工作是重要一环。我们因地制宜,采取线上线下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座谈宣讲和特色宣传结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掀起了《条例》宣传的热潮。 一方面,强化媒体宣传。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时播发全区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动态,《内蒙古日报》自4月30日起开设学习贯彻《条例》专栏,连续刊发盟市、厅局“一把手”学习贯彻《条例》的心得体会29篇,各盟市委党报刊发所属旗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学习体会。自治区信访局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及时推送中央相关部门和媒体发布的宣传内容,发布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特色做法。 另一方面,实化集中宣传。举行《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组成若干《条例》宣讲小分队。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开展举行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组织一系列集中培训、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撰写一篇学习体会、召开一次专题座谈研讨“五个一”系列活动,推动学习宣传持续走深走实。全区信访系统首批组建62支宣讲小分队分赴盟市基层进行宣讲。通过3家通信公司向全区2000多万用户推送了《条例》宣传短信。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开展“五进”活动2200余次,印制发放《条例》读本、宣传资料30余万份,创作各类宣传作品500余件,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一些民族聚居地区结合实际翻译制作了《条例》蒙古语宣传册,深入牧区牧户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和以案释法,用牧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形式、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多元化宣传。乌兰牧骑宣传队、大漠驼乡宣传队把《条例》送到草原深处和边境农牧民手中。一些地区、单位利用出租车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条例》宣传标语,街道、乡镇组织干部通过知识测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强化《条例》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记者:作为信访局长,您对信访工作有哪些体会和思考,您认为应如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吴志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看待。信访反映民生、民情、民心、民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化解信访问题、做好信访工作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责任和使命,是对党员干部能否担当作为的现实检验。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信访工作怎么做?就是要用党性和公心去做,用真心诚心去做,把来访群众视为自己的家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信访部门承担着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必须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切实履行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使命。 记者:在贯彻落实《条例》、做好下一步信访工作方面,有哪些打算? 吴志强:我们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工作主线,以深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扎实做好抓源头、抓化解各项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强化督查问责,切实将信访问题解决成效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 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防止产生新的积案和重复信访问题。发挥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高基层化解矛盾水平能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城乡建设、劳动社保、涉法涉诉、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问题,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督促各地各部门分类妥善化解信访积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落实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等制度要求,制定完善《条例》的配套制度措施,健全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祖国北疆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
|
凝心聚力开创新时代内蒙古信访工作新局面
|
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信访局局长吴志强
|
|
|
( 2022-07-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党的十九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切实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尽心竭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区信访形势持续向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近日,就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创新时代内蒙古信访工作新局面,《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信访局局长吴志强。 记者:请您谈一谈内蒙古自治区是如何结合实际学习贯彻《条例》的? 吴志强:《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学习贯彻《条例》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率先研讨、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把握重点环节,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条例》,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自治区将《条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举办全区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围绕《条例》作专题辅导,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法、信访系统领导干部近300人参学。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将《条例》纳入年度主体班次课程。全区各级举办《条例》专题培训300余场、集体学习1200余次,全区上下学《条例》、用《条例》氛围浓厚。 我们将学习贯彻《条例》与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将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积案化解实效,一大批时间长、涉及面广、化解难度大的“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记者:内蒙古自治区在《条例》宣传方面有哪些实招,请您具体谈一谈。 吴志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宣传工作是重要一环。我们因地制宜,采取线上线下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座谈宣讲和特色宣传结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掀起了《条例》宣传的热潮。 一方面,强化媒体宣传。自治区主流媒体及时播发全区各地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动态,《内蒙古日报》自4月30日起开设学习贯彻《条例》专栏,连续刊发盟市、厅局“一把手”学习贯彻《条例》的心得体会29篇,各盟市委党报刊发所属旗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学习体会。自治区信访局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及时推送中央相关部门和媒体发布的宣传内容,发布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特色做法。 另一方面,实化集中宣传。举行《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组成若干《条例》宣讲小分队。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五进”活动,开展举行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组织一系列集中培训、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撰写一篇学习体会、召开一次专题座谈研讨“五个一”系列活动,推动学习宣传持续走深走实。全区信访系统首批组建62支宣讲小分队分赴盟市基层进行宣讲。通过3家通信公司向全区2000多万用户推送了《条例》宣传短信。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开展“五进”活动2200余次,印制发放《条例》读本、宣传资料30余万份,创作各类宣传作品500余件,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一些民族聚居地区结合实际翻译制作了《条例》蒙古语宣传册,深入牧区牧户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和以案释法,用牧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形式、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多元化宣传。乌兰牧骑宣传队、大漠驼乡宣传队把《条例》送到草原深处和边境农牧民手中。一些地区、单位利用出租车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条例》宣传标语,街道、乡镇组织干部通过知识测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强化《条例》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记者:作为信访局长,您对信访工作有哪些体会和思考,您认为应如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吴志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看待。信访反映民生、民情、民心、民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化解信访问题、做好信访工作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责任和使命,是对党员干部能否担当作为的现实检验。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信访工作怎么做?就是要用党性和公心去做,用真心诚心去做,把来访群众视为自己的家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信访部门承担着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必须强化宗旨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切实履行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使命。 记者:在贯彻落实《条例》、做好下一步信访工作方面,有哪些打算? 吴志强:我们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围绕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工作主线,以深入化解信访积案为重点,扎实做好抓源头、抓化解各项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强化督查问责,切实将信访问题解决成效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 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防止产生新的积案和重复信访问题。发挥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高基层化解矛盾水平能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城乡建设、劳动社保、涉法涉诉、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问题,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督促各地各部门分类妥善化解信访积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落实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等制度要求,制定完善《条例》的配套制度措施,健全信访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祖国北疆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