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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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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高:本院受理原告木合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289号 林奔:本院受理原告徐辉与被告林奔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328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9750元、利息128.25元(暂算至2021.10.11,以975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3.85%计算,自2021.6.7起至被告全部付清款项止),合计9878.25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4814号 葛元莉:本院受理原告连晓美、郑军与被告葛元莉名誉权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481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万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506号 张玉浦(璞、卜)、薛雪:本院受理原告滕轩铭与被告张玉浦(璞、卜)、薛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350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依法判令二被告协助将徐州市泉山区云西巷大院12幢1-402号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至原告滕轩铭名下)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395号 山东长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诺展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山东长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39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机械租金1013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679号 赵清硕、全天俊: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6888号 李跃峰、温旦旦: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常晓峰与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675号 张鑫、王应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4713号 林凡:本院受理原告杨菲月诉被告林凡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司大勇:本院受理原告李馨瑶诉被告司大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毛先富:本院受理原告张起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 新2828民初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杨在强:本院受理原告李秀红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勐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李远森:本院受理原告李祥芹、姜敏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青2321民初582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单红军:本院已经受理原告张书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457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开庭地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在河失法庭第五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386号 汤小军(住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猫营镇牛角井村牛角井组,公民身份号码:5225301998****0955):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汤小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汤小军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支付的保险理赔款63650 元;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1394元,公告费1258元,共计人民币2652元,由被告汤小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5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313号 杜波华(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鹿角坡村民委员会白果17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94****6399):本院受理原告张剑平与被告田吕胜,第三人杜波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结,被告田吕胜于2022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上诉,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人的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浙0784民初313号民事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依法改判;2、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507办公室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彭冲:本院受理夏先建、夏先全、夏先彬、王朝玮、陈曲、丁永山、李克菊、彭弟杨、王时方、黄俊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相关材料,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丰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彭岭:本院受理深圳市叁金信息咨询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相关材料,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丰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子涵:本院受理原告建业住宅集团平顶山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子涵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冯杨伟、牟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支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支农支行)与被告冯杨伟、牟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192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冯杨伟、牟燕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支农支行贷款本金212,794.67元及利息[截至2022年2月24日利息3,975.85元、罚息127.44元,自2022年2月25日起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含罚息)];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支农支行对登记在被告冯杨伟名下的位于长春市绿园区长青小区1号楼,丘地号为4-100/170-1-100(602)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53.00元,公告费两次合计520.00元,由被告冯杨伟、牟燕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提存公告 张小雨:债务人周雁已于2022年7月7日将应给付你的陆万元整(60000元)房租提存于成安县公证处,请你于2022年8月1日之前,持本通知书、身份证明到成安县公证处领取。成安县公证处地址:成安县成安镇瑞华路111号。 河北省成安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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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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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高:本院受理原告木合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289号 林奔:本院受理原告徐辉与被告林奔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328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9750元、利息128.25元(暂算至2021.10.11,以975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3.85%计算,自2021.6.7起至被告全部付清款项止),合计9878.25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4814号 葛元莉:本院受理原告连晓美、郑军与被告葛元莉名誉权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481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万元;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506号 张玉浦(璞、卜)、薛雪:本院受理原告滕轩铭与被告张玉浦(璞、卜)、薛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350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依法判令二被告协助将徐州市泉山区云西巷大院12幢1-402号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至原告滕轩铭名下)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395号 山东长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诺展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山东长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39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机械租金1013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679号 赵清硕、全天俊: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6888号 李跃峰、温旦旦: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常晓峰与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豫0402民初675号 张鑫、王应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4713号 林凡:本院受理原告杨菲月诉被告林凡抚养费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司大勇:本院受理原告李馨瑶诉被告司大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毛先富:本院受理原告张起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 新2828民初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杨在强:本院受理原告李秀红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勐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李远森:本院受理原告李祥芹、姜敏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青2321民初582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单红军:本院已经受理原告张书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457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互联网开庭地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在河失法庭第五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1386号 汤小军(住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猫营镇牛角井村牛角井组,公民身份号码:5225301998****0955):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与被告汤小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汤小军赔偿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支付的保险理赔款63650 元;二、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1394元,公告费1258元,共计人民币2652元,由被告汤小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5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313号 杜波华(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五德镇鹿角坡村民委员会白果17号附1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94****6399):本院受理原告张剑平与被告田吕胜,第三人杜波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结,被告田吕胜于2022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上诉,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人的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永康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浙0784民初313号民事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依法改判;2、判决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507办公室领取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彭冲:本院受理夏先建、夏先全、夏先彬、王朝玮、陈曲、丁永山、李克菊、彭弟杨、王时方、黄俊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相关材料,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0日9时30分在本院丰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彭岭:本院受理深圳市叁金信息咨询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相关材料,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丰乐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子涵:本院受理原告建业住宅集团平顶山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子涵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冯杨伟、牟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支农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支农支行)与被告冯杨伟、牟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吉0192民初8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冯杨伟、牟燕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支农支行贷款本金212,794.67元及利息[截至2022年2月24日利息3,975.85元、罚息127.44元,自2022年2月25日起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含罚息)];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支农支行对登记在被告冯杨伟名下的位于长春市绿园区长青小区1号楼,丘地号为4-100/170-1-100(602)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53.00元,公告费两次合计520.00元,由被告冯杨伟、牟燕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提存公告 张小雨:债务人周雁已于2022年7月7日将应给付你的陆万元整(60000元)房租提存于成安县公证处,请你于2022年8月1日之前,持本通知书、身份证明到成安县公证处领取。成安县公证处地址:成安县成安镇瑞华路111号。 河北省成安县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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