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法治社会
13 7/13 6 7 8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经典歌曲被改编屡见不鲜触碰法律红线
· 自媒体需提高著作权意识防范法律风险
· 服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 提醒申请人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 严厉打击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文旅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设置疫情防控提示环节
提醒申请人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 2022-07-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通知,决定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提醒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开展行政审批或者备案过程中,应当主动提醒申请人做好经营场所和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备案文件时,应当向申请人发放《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提示提醒申请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提示提醒范围如下:新审批或者备案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演出场所、旅行社、艺术品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以及拟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等。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主动做好提示提醒服务工作。在市场主体营业前或者活动开展前,提示提醒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将疫情防控工作由事中事后向事前延伸和拓展,提高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意识,指导申请人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切实推动提示提醒工作落实落地,坚决遏制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领域传播扩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