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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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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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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试点委托5地市场监管局
开展部分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

( 2022-07-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万静 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提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能,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试点开展委托实施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的公告》,拟于2022年8月1日起试点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以下简称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工作。
  据悉,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简易案件委托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受理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在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意见基础上作出审查决定。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的经营者集中工作规则,进行材料审核、立案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将审查报告和审查建议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作出审查决定后,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审查决定送达申报人。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对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确保审查工作统一、规范、高效。试点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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