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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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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共浙江省委在浙江杭州联合召开追授蒋春尧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蒋春尧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蒋春尧生前任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2021年10月19日晚,他因连续加班过度疲劳突发急性昏迷,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时年56岁。 他曾荣获杭州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同事们说,他从不向组织提要求,有很多获得荣誉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杭州市检察机关,深入采访蒋春尧的同事、家人等,走近他生前的工作和生活。 “潜水艇” 蒋春尧出生在浙江农村,先是完成了造船专业的深造,进入工厂工作。经检察系统招录考试,1991年12月,他进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经公诉、侦监、未成年人检察等部门。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庭审判员李云,与蒋春尧同期进入杭州政法系统。他告诉记者,当时大家就形容蒋春尧像“潜水艇”,“闲谈时他总是沉默寡言,面对法律问题和案件疑点时,好钻研,沉得下心。” 2021年4月,媒体和消费者曝光投诉儿童彩妆致敏的问题。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摸排发现,儿童彩妆存在执行儿童玩具标准、化妆品标准不一甚至未获生产许可,重金属含量较高、含禁用色素等问题。 这是一起新类型案件,没有先例可循。办案团队经时4个月仍停留在个案阶段,公益诉讼一时找不到切口。上城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瑛决定向杭州市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七检察部主任蒋春尧汇报。 蒋春尧接过厚厚的案卷细细研究,敏锐地发现其中一家连锁机构有违法销售行为。他指导部署全市范围摸排,查明全市41家连锁店问题儿童彩妆3000余件,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利益,公益诉讼案于去年10月立案。 连续数周,蒋春尧翻阅了所有涉儿童化妆品的法律规定,研究了大量化妆品成分文献资料,充分论证了禁用色素对儿童健康致害的高风险。 蒋春尧对下指导夯实证据,对上沟通汇报,使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为检察机关提供了行政公益诉讼规范的立案审查样本,也为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提供了有益司法实践。 遇到疑难复杂案件,蒋春尧喜欢画出关系图,串联案件事实和证据。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萍告诉记者:“同事们遇到疑难案件,都喜欢跟蒋处讨论,很多时候都证明他的观点是对的。”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宽心汉” 蒋春尧的微信头像是一枚印章,篆刻的文字是“宽心汉”。他在办案中也时常成为群众的“宽心人”。 蒋春尧生前所在的第七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他办理的最后一起案件是一起未检民事抗诉监督案。 案件中,婆媳矛盾导致百万元抚恤金无法拨付,儿媳来到检察院申诉。因涉未成年人,案件移送到第七检察部。经审查,法院判决并无不当,若按程序可驳回当事人申诉。但蒋春尧注意到,抚恤金无法发放、家庭矛盾的存在等,不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成长。 蒋春尧尽力调和婆媳间矛盾,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数十次,每次都是一两个小时甚至半天,他的诚意最终换得当事人的认可。 当事人家庭远在安徽,他提前与当地调解组织、公证等机构联系,做好工作预案,确保双方达成的和解意向落实。 蒋春尧生前最后指导基层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案发时间临近春节,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双方又是邻居。他指导办案检察官为双方家庭安排矛盾疏解、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等,用最大努力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同时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消除影响。 “尽小责任者得小快乐,尽大责任者得大快乐。”蒋春尧生前常这样说。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之前,蒋春尧也常付出许多时间和精力,就一案中发现的问题推动社会治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内生稳定。 在他办理的一起生育保险诈骗案中,被告人陈某通过虚报怀孕妇女信息,申报和骗取生育保险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379万余元。陈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蒋春尧继续推动杭州市检察院牵头与公安、人社等部门会签骗取社会保险金案件相关线索移送协作机制,对全市2100多家医保定点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为群众“救命钱”进行了专业化“体检”。 受命加入杭州网贷风险处置专班,蒋春尧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网贷案件。除了对新型案件的定性、法律法规适用、证据收集等进行办案指导,他格外关注追赃挽损,协调法院、公安机关出台了关于案件定性、犯罪嫌疑人打击的相关规范,推动追赃挽损“应追尽追”。 蒋春尧在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期间,与青年干警一样住单位宿舍。院里想给他改善一下住宿条件,被他谢绝了。 蒋春尧常对身边人说:“现在的工作、生活条件已经很好了,是组织给的,是检察系统给的,已经远超我的想象了。” “蒋春尧这样的干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获得群众的认可就是最大的快乐。”与蒋春尧同龄、曾共事多年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桑涛如是说。 “暖心人” 从检30年,蒋春尧办理、指导各类案件2900余件,其中有许多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无一错案,深得领导和同事信任。他为人厚道、谦和,散发着“蒋春尧式的温暖”…… 2021年8月,蒋春尧带队前往桐庐备战全省未检岗位练兵。白天,选手们看书复习,蒋春尧搜集整理各种法条、案例,为选手答疑解惑。碰到单位有事要处理,他就独自坐高铁返回杭州,时间晚了,就在办公室将就一夜,第二天一早又赶回集训点。 他常带着一个行李箱,里面装的是“备战”用的书籍和他精心准备的材料;背着双肩包,里面是自己的生活用品。他还不忘给参赛选手带上一袋“日晒面”,博一个“面面俱到”的好彩头。 他培养的青年干警中,先后共有8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他所带领的部门荣获“浙江省侦查监督单位团体奖”“集体三等功”等多项荣誉。 “我从未见蒋处批评谁,他总是鼓励和指导。他常说,遇到困难拿出来,大家讨论,困难总是暂时的,办法会有的。”徐萍说。 “蒋春尧办公室的门总是开着,他常常走到同事办公室去,下属可以隔着办公室大喊‘蒋处,系统里的案子看一下’。”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干警魏婧回忆说。 事事处处以己予人,蒋春尧的一生展示出一位共产党员、一位人民公仆、一位新时代检察事业建设者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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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小责任者得小快乐,尽大责任者得大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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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记全国模范检察官蒋春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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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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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共浙江省委在浙江杭州联合召开追授蒋春尧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蒋春尧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蒋春尧生前任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2021年10月19日晚,他因连续加班过度疲劳突发急性昏迷,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时年56岁。 他曾荣获杭州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同事们说,他从不向组织提要求,有很多获得荣誉的机会都让给了别人。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杭州市检察机关,深入采访蒋春尧的同事、家人等,走近他生前的工作和生活。 “潜水艇” 蒋春尧出生在浙江农村,先是完成了造船专业的深造,进入工厂工作。经检察系统招录考试,1991年12月,他进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经公诉、侦监、未成年人检察等部门。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庭审判员李云,与蒋春尧同期进入杭州政法系统。他告诉记者,当时大家就形容蒋春尧像“潜水艇”,“闲谈时他总是沉默寡言,面对法律问题和案件疑点时,好钻研,沉得下心。” 2021年4月,媒体和消费者曝光投诉儿童彩妆致敏的问题。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摸排发现,儿童彩妆存在执行儿童玩具标准、化妆品标准不一甚至未获生产许可,重金属含量较高、含禁用色素等问题。 这是一起新类型案件,没有先例可循。办案团队经时4个月仍停留在个案阶段,公益诉讼一时找不到切口。上城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瑛决定向杭州市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七检察部主任蒋春尧汇报。 蒋春尧接过厚厚的案卷细细研究,敏锐地发现其中一家连锁机构有违法销售行为。他指导部署全市范围摸排,查明全市41家连锁店问题儿童彩妆3000余件,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利益,公益诉讼案于去年10月立案。 连续数周,蒋春尧翻阅了所有涉儿童化妆品的法律规定,研究了大量化妆品成分文献资料,充分论证了禁用色素对儿童健康致害的高风险。 蒋春尧对下指导夯实证据,对上沟通汇报,使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办理,为检察机关提供了行政公益诉讼规范的立案审查样本,也为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提供了有益司法实践。 遇到疑难复杂案件,蒋春尧喜欢画出关系图,串联案件事实和证据。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萍告诉记者:“同事们遇到疑难案件,都喜欢跟蒋处讨论,很多时候都证明他的观点是对的。”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
“宽心汉” 蒋春尧的微信头像是一枚印章,篆刻的文字是“宽心汉”。他在办案中也时常成为群众的“宽心人”。 蒋春尧生前所在的第七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他办理的最后一起案件是一起未检民事抗诉监督案。 案件中,婆媳矛盾导致百万元抚恤金无法拨付,儿媳来到检察院申诉。因涉未成年人,案件移送到第七检察部。经审查,法院判决并无不当,若按程序可驳回当事人申诉。但蒋春尧注意到,抚恤金无法发放、家庭矛盾的存在等,不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成长。 蒋春尧尽力调和婆媳间矛盾,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数十次,每次都是一两个小时甚至半天,他的诚意最终换得当事人的认可。 当事人家庭远在安徽,他提前与当地调解组织、公证等机构联系,做好工作预案,确保双方达成的和解意向落实。 蒋春尧生前最后指导基层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案发时间临近春节,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双方又是邻居。他指导办案检察官为双方家庭安排矛盾疏解、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等,用最大努力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同时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消除影响。 “尽小责任者得小快乐,尽大责任者得大快乐。”蒋春尧生前常这样说。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之前,蒋春尧也常付出许多时间和精力,就一案中发现的问题推动社会治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内生稳定。 在他办理的一起生育保险诈骗案中,被告人陈某通过虚报怀孕妇女信息,申报和骗取生育保险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379万余元。陈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后,蒋春尧继续推动杭州市检察院牵头与公安、人社等部门会签骗取社会保险金案件相关线索移送协作机制,对全市2100多家医保定点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为群众“救命钱”进行了专业化“体检”。 受命加入杭州网贷风险处置专班,蒋春尧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网贷案件。除了对新型案件的定性、法律法规适用、证据收集等进行办案指导,他格外关注追赃挽损,协调法院、公安机关出台了关于案件定性、犯罪嫌疑人打击的相关规范,推动追赃挽损“应追尽追”。 蒋春尧在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期间,与青年干警一样住单位宿舍。院里想给他改善一下住宿条件,被他谢绝了。 蒋春尧常对身边人说:“现在的工作、生活条件已经很好了,是组织给的,是检察系统给的,已经远超我的想象了。” “蒋春尧这样的干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获得群众的认可就是最大的快乐。”与蒋春尧同龄、曾共事多年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桑涛如是说。 “暖心人” 从检30年,蒋春尧办理、指导各类案件2900余件,其中有许多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无一错案,深得领导和同事信任。他为人厚道、谦和,散发着“蒋春尧式的温暖”…… 2021年8月,蒋春尧带队前往桐庐备战全省未检岗位练兵。白天,选手们看书复习,蒋春尧搜集整理各种法条、案例,为选手答疑解惑。碰到单位有事要处理,他就独自坐高铁返回杭州,时间晚了,就在办公室将就一夜,第二天一早又赶回集训点。 他常带着一个行李箱,里面装的是“备战”用的书籍和他精心准备的材料;背着双肩包,里面是自己的生活用品。他还不忘给参赛选手带上一袋“日晒面”,博一个“面面俱到”的好彩头。 他培养的青年干警中,先后共有8人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他所带领的部门荣获“浙江省侦查监督单位团体奖”“集体三等功”等多项荣誉。 “我从未见蒋处批评谁,他总是鼓励和指导。他常说,遇到困难拿出来,大家讨论,困难总是暂时的,办法会有的。”徐萍说。 “蒋春尧办公室的门总是开着,他常常走到同事办公室去,下属可以隔着办公室大喊‘蒋处,系统里的案子看一下’。”杭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干警魏婧回忆说。 事事处处以己予人,蒋春尧的一生展示出一位共产党员、一位人民公仆、一位新时代检察事业建设者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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