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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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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7-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2022)苏0311民初1047号 徐州市菲利莱超市有限公司、黄泽英:本院受理原告孙保珍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10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555号 韦秋灵、徐州市硕锋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开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15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4198号 徐州颖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杨如月、刘明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永安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徐州市泉山区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云南露凝泉化妆品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本院受理梁洪艳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581民初22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赵福才:本院受理腾冲市腾越镇和鑫建材租赁服务部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581民初18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李综综、苏昭杰:本院受理张丹丹诉你们民间借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656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韦钰琦:本院受理任佳怡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1)冀0191民初40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韦钰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任佳怡货款182894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243元及公告费520元,由任佳怡负担285元,韦钰琦负担4478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0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唐森:本院受理张余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1)冀0191民初45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唐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余斌借款本金30000元;案件受理费550元及公告费520元,由唐森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5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芷薇、刘建通:本院受理张亮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2)冀0191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芷薇、刘建通支付张亮投资款1700000元及违约金170000元,并支付张亮律师费7350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91民初2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瀛前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宁夏天山海世界黄河明珠旅游文化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迁安蚨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北重优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冀0191民初4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成佳佳、高静、成壮壮:本院受理梁翠兰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1)冀0191民初39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成佳佳、高静、成壮壮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梁翠兰中介费24000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3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宋月强、孙晓静:本院受理申请人闫丽霞与你执行异议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冀0191执异39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复议。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天津物联亿家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司建国、刘子峰:本院受理申请人河北硕利商贸有限公司与你方执行异议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冀0191执异4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岳少锋:本院受理申请人王彦凯与你方执行异议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冀0191执异6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增文、王增美、王娟、田海明、胡晓川:本院受理祁维风诉你们及邯郸市丛台锦达物资有限公司、闫红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1)冀0403民初1691号民事判决书。祁维风与邯郸市丛台锦达物资有限公司、闫红星均在上诉期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本院受理原告周玉祥诉何永兰、王雅文、中国治理荒漠化基金会合同纠纷一案,(2022)内0125民初10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人民法院
张育兵:本院受理韩运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丁翠兰:本院受理姚荣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0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丁翠兰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远宏环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华家忠、江苏正弘橡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曹洪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院组成合议庭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2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李心付:本院受理翁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朱新梅、钱志辉: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晓华、徐建凤、王鹏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泰林水果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南京浦商商贸有限公司诉钱敏、你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肖勇: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108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上海千鲸展示道具制造有限公司:原告海安锦盛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402民初1782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洪勇、洪琼: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斌:本院受理陈红梅、蒋海丹诉被告张韵、刘斌、第三人王迎迎继承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肖立斌:本院受理丁燕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三个规定)监督卡、诉讼事项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邹元彪:本院受理陈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三个规定)监督卡、诉讼事项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金巨刚、石家庄市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统筹公司:本院受理王成诉被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张学专、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1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昆山市巴城镇酷悦娱乐中心(经营者林惠明):本院受理松原市石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吴进波、吴进柳、朱啟艳、吴思元、吴水仙:本院受理北京三一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简转普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十五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曼陀罗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行政强制执行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行审30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曼陀罗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你行政强制执行一案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行审31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林日胜:本院受理太仓万家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刘永飞:本院受理库甲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622民初1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卫巍、赵鲁娜:本院受理段青霞诉被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及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豫0711民初10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王向阳:本院受理梁文玲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26日10时在本院409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丁新强:本院受理马国梁诉你和肖永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2022年7月26日9时在本院409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杭州氿湖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人浙江喜歌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举证、答辩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期限届满后,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10月11日14时3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本案。
嘉兴仲裁委员会
苏州简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马洪伟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争议仲裁一案[(2021)苏仲裁字第0846号],由仲裁员匡泉生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8月22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C厅开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贵州盘州市嘉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昆明电缆集团昆电工电缆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案,受案号为:昆仲受字〔2021〕09410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昆仲裁〔2021〕638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昆明仲裁委员会
武汉睿立和诚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邹建伟诉你方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武劳人仲东办案字〔2022〕3283号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申请通知书、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2年8月25日13时3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30日内,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亚丽坎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图尔荪·麦麦提、苏艾拜·艾尔肯、麦麦提艾力·阿布拉、努尔艾力·如则麦麦提等四人诉你方支付工资等争议案件,本委依法立案(案号分别为:乌劳人仲字〔2021〕第5号、第6号、第8号、第10号),现本委已作出乌劳人仲字〔2021〕第5号、第6号、第8号、第10号仲裁裁决书,因无法与你方联系,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你方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贵州模数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姜云高、李艺等16人与你之间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劳(人)仲案字【2022】67-82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贵州省福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东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783破32号 根据债权人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人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2年7月4日裁定受理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7月5日指定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及财务负责人应自收到受理破产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保险费的缴纳情况,并交付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未在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8月4日24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在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已申报的债权无需再次申报,在重整程序中自动沿用。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为方便债权人申报债权,本次债权申报以网络申报为主、书面申报为补充。
  网络申报:微信关注“东阳中服申报工作组”公众号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内“申报软件”小程序进行申报,或直接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书面申报:网络申报确有困难的,经联系管理人,可以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地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世贸大道88号(原“云街接待中心”);邮政编码:322100;联系人:叶律师、蔡律师;联系电话:0579-86019200、86019201;现场接待时间: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债权申报相关事宜,详见“东阳中服申报工作组”公众号发布的《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须知》。
  三、浙江中服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四、因本案债权人人数众多,且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故定于2022年8月5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将于2022年8月4日之前收到管理人发送的通知(包括登陆平台、账号和密码等)。为确保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请各债权人在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按照管理人通知要求,使用智能手机登入会议系统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陆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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