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
马立平、蒋后风:原告韩智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杨卫忠:原告佘世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成纪华:原告黄尚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吴树利: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钱飞:原告胡昌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家波:原告胡天生诉你劳务合同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余家:原告梅爱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705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石富:本院受理庞伟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023民初96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原告庞伟忠撤回起诉。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无锡智航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陶为兰、余珍千、陈保国:本院受理原告威俊橡胶(无锡)有限公司与你们、余平千、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695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智航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陶为兰、余珍千:本院受理原告锡山区查桥骆氏车辆配件厂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710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智航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陶为兰、余珍千、陈保国: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明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你们、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7105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亚平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王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被告阜阳市亚平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王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2)皖1202民初3646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罚息1003346.06元(暂计算至2021年5月6日),此后利息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计算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2、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用4414.72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其他全部费用。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韩大顺:本院受理蒋永全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21民初6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韩大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永全工资19000元;二、驳回原告蒋永全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6元,由被告韩大顺负担。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陈国政: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江西耀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共顺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10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2212号 徐震:本院审理原告陈汉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胡锐:本院受理原告吴方根与被告胡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徐涛:本院受理原告蒋正旺诉被告徐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康建中:本院受理原告詹运辉诉被告康建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太魁: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七星百盛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太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文军:本院受理原告刘玉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兴城市人民法院(2022)辽1481民初1023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吴永军、窦贤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被告吴永军、窦贤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各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12日09时00分在本院一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刘云凤、汪建新、合肥美佳乐大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被告刘云凤、汪建新、合肥美佳乐大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各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12日09时00分在本院一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东林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国容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振辉:本院受理(2022)冀1182执647号深州市联富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司法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期间不再另行公告送达本案的其他执行文书,直至本案执行完毕。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刘秀英:本院受理周维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何美玲:本院受理朱明伟与何美玲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1)黔2701执5892号 本院正在执行的都匀市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贵州富泰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富海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由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本院已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贵州富泰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富海科技有限公司在都匀市绿茵湖工业园区的富海手机厂项目(四至情况:西至园区长洲路、南至杰傲新型建材项目、东至文明村小寨、北至504厂区道路)在建工程,并已依法委托贵州星纬工程测绘有限公司、贵州博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分别进行了测绘、评估,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测绘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公示如下:都匀市绿茵湖工业园区的富海手机厂项目地上附着物,测绘结果为:总建筑面积共计192471.84㎡,水泥晒坝1765.8㎡,水池面积304.00㎡,堡坎为4607.90㎡。都匀市绿茵湖工业园区的富海手机厂项目地上附着物,评估结果为211574213.00元。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孙笑丹(210521197812100104):本会依法受理的霍光与你租赁协议纠纷案,本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的[2021]本仲裁字第199号裁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本溪仲裁委员会
|
|
公告专栏
|
|
|
|
( 2022-07-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马立平、蒋后风:原告韩智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杨卫忠:原告佘世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10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成纪华:原告黄尚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吴树利:本院受理原告张玉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钱飞:原告胡昌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7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家波:原告胡天生诉你劳务合同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余家:原告梅爱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705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石富:本院受理庞伟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1023民初963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原告庞伟忠撤回起诉。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无锡智航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陶为兰、余珍千、陈保国:本院受理原告威俊橡胶(无锡)有限公司与你们、余平千、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6950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智航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陶为兰、余珍千:本院受理原告锡山区查桥骆氏车辆配件厂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710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智航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陶为兰、余珍千、陈保国: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明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与你们、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7105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阜阳市亚平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王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与被告阜阳市亚平宁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王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2)皖1202民初3646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颍州支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罚息1003346.06元(暂计算至2021年5月6日),此后利息继续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计算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2、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用4414.72元;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其他全部费用。因与你们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韩大顺:本院受理蒋永全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21民初6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被告韩大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永全工资19000元;二、驳回原告蒋永全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6元,由被告韩大顺负担。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陈国政: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品农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江西耀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共顺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109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2212号 徐震:本院审理原告陈汉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胡锐:本院受理原告吴方根与被告胡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徐涛:本院受理原告蒋正旺诉被告徐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康建中:本院受理原告詹运辉诉被告康建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太魁: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七星百盛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太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文军:本院受理原告刘玉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兴城市人民法院(2022)辽1481民初1023号民事判决书、判后答疑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兴城市人民法院 吴永军、窦贤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被告吴永军、窦贤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各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12日09时00分在本院一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刘云凤、汪建新、合肥美佳乐大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被告刘云凤、汪建新、合肥美佳乐大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各壹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2年10月12日09时00分在本院一楼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东林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国容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东林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振辉:本院受理(2022)冀1182执647号深州市联富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司法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期间不再另行公告送达本案的其他执行文书,直至本案执行完毕。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刘秀英:本院受理周维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何美玲:本院受理朱明伟与何美玲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1)黔2701执5892号 本院正在执行的都匀市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贵州富泰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富海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由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本院已依法查封被执行人贵州富泰通信有限公司、贵州富海科技有限公司在都匀市绿茵湖工业园区的富海手机厂项目(四至情况:西至园区长洲路、南至杰傲新型建材项目、东至文明村小寨、北至504厂区道路)在建工程,并已依法委托贵州星纬工程测绘有限公司、贵州博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分别进行了测绘、评估,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测绘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公示如下:都匀市绿茵湖工业园区的富海手机厂项目地上附着物,测绘结果为:总建筑面积共计192471.84㎡,水泥晒坝1765.8㎡,水池面积304.00㎡,堡坎为4607.90㎡。都匀市绿茵湖工业园区的富海手机厂项目地上附着物,评估结果为211574213.00元。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孙笑丹(210521197812100104):本会依法受理的霍光与你租赁协议纠纷案,本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的[2021]本仲裁字第199号裁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 本溪仲裁委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