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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6-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宁强县铁锁关镇朱家坝村八组张明秀:本院受理张顶胡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726民初4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张顶胡与被告张明秀离婚。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递交本院。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宁强县胡家坝镇青明山村一组黄雄:本院受理张元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陕0726民初4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黄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元贵借款本金50000.00元,并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递交本院。
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
谢国民:本院受理赵万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德田:本院受理原告林文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502民初1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孟凡龙、袁如月: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宽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严彪:本院受理华盼盼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205民初1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伍利良、袁仁武、无锡晟旺钢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佛山市辉彩不锈钢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曹强强: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6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吴昊: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104民初6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陈晨: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与被告许甲、陈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2)皖1202民初3559号一案,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许甲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72648.05元、利息及罚息9400.96元,共计482049.01元(利息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至2022年1月19日,以后顺延至款清之日止);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许甲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用10600元(以上诉请金额合计492649.01元);3、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陈晨所有的抵押物(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颍州南路399号万霖花苑西区18#19#楼19102室,权证号:皖(2016)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367号)享有优先受偿权;4、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因与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柴文荣:本院受理杭州汇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柴文荣追偿权纠纷(2022)皖0422民初213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8月9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谢小平、谷静: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谢小平、谷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2)皖0422民初197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8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张本生、张粉:本院受理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本生、张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2)皖0422民初197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杰、傅恒红:本院受理原告陶习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502民初76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张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苗勇锋:本院受理原告孙飞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5民初1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徐华军、马静:本院受理原告陆克江、程爱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422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常恒:本院受理马雪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牛多多:本院对原告王付贤与被告牛多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3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付贤工资660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牛多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河北尚呈钢木家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衡水红吧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诉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2022)浙0108民初1834号 来国春:本院对原告覃美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本案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8时5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邓秋生:本院受理原告朱华钗诉你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8月23日上午09点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吕建清、何黎明、屠云生:本院受理原告何建国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8月24日下午03点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开庭前举证。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余显敏:本院受理原告锡山区东亭朱县伟建材经营部与被告余显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陈俊花申请宣告钱巧英死亡一案,经查:钱巧英,女,1942年7月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222194207022269,汉族,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泾西村陆家17号。钱巧英于2008年5月离家,下落不明,至今未归。现发出寻人公告,钱巧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钱巧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钱巧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所知道情况向本院报告。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温岭市大地包装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320551、金额为38000元、出票人为温岭市创亿气动工具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李大友、丁德勤:本院受理的原告顾丽娟与被告李大友、丁德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2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罗向东:本院受理张庆刚诉你、罗云生、罗鹏举、罗鹏飞、罗继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内,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张凤云、谢永强、谢永峰、谢永波:本院受理赵凤珍诉你(2022)吉0881民初791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天。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市郊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本人不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机构:北京京湘律师事务所,执业类别: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310122788,发证日期:2020年9月9日,现声明该发证日期的执业证作废。
声明人:刘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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