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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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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宋中华 近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妇联联合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以专项活动的方式,帮助更多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据了解,《意见》提出建立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优化案件办理机制,开通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专人办理,尽快审核。对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困难妇女,给予先行救助,后补办相关手续。依托省级司法救助资金及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优先给予经费保障。认真贯彻省检察院、省妇女联合会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多元帮扶机制,有效补足司法救助“救急性”不足。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将积极争取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多方支持,凝聚力量,发挥优势,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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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检察做好困难妇女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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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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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中全 通讯员宋中华 近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妇联联合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以专项活动的方式,帮助更多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 据了解,《意见》提出建立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优化案件办理机制,开通困难妇女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专人办理,尽快审核。对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困难妇女,给予先行救助,后补办相关手续。依托省级司法救助资金及省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优先给予经费保障。认真贯彻省检察院、省妇女联合会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多元帮扶机制,有效补足司法救助“救急性”不足。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将积极争取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多方支持,凝聚力量,发挥优势,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帮扶困难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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