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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洲检察官训诫“不合格妈妈”

当着孩子面多次偷窃
秀洲检察官训诫“不合格妈妈”

( 2022-06-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黄爱丽 何怡哲

  今年春节期间,韩某某与其8岁的儿子小韩去商场看电影,在回家路过商场一楼时,韩某某被一品牌店内的一件粉色羽绒服所吸引。看店员不在,韩某某让其儿子蹲在门口望风,自己把那件羽绒服“拿下了”。
  “妈妈,你要买衣服吗?这里收钱的人都没有,你还没付钱……”面对儿子的提问,韩某某只当没听见,若无其事地带着衣服和儿子走出了商场。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近日在办理韩某某盗窃案时,发现韩某某多次将孩子带到犯罪现场,甚至有唆使孩子在其盗窃过程中望风的行为,立即对其予以训诫,并对其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反思失当原因,吸取教训改善亲子关系,做到言传身教。
  父母的言行举止时刻影响着孩子。检察官在要求韩某某签署《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承诺书》的同时,签署《家庭教育指导协议书》,引入为期3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由专业社工跟进,提供个性化家庭监护促进方案,学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式,严格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责任。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关系的好坏、亲子关系的质量以及整个家庭的氛围都至关重要,去年以来,秀洲区检察院累计开展亲职教育26次,发出《督促监护令》两份。”秀洲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说。
  2022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标志着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今年6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施行一周年,秀洲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充分践行法治精神,找准法律监督新定位,凝聚融合保护合力,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的蝶变跃升。
  针对熟人作案、互联网“裸聊”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征、新动向,秀洲区检察院相继与公安、教体、卫健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和违法犯罪信息通报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等机制,对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2021年至今,依法逮捕性侵、虐待等伤害未成年人犯罪12人,依法起诉该类案件17人,对该类恶性犯罪秉承“零容忍”。
  5月30日,秀洲区检察院与秀洲区民政、妇联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项目清单》,围绕妇女儿童保护救助、涉案未成年人观护帮教、信息线索移送反馈、预防排查和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和工作会商五大领域深化合作,进一步发挥各方职能优势,加强专业化办案和政府保护、社会保护的配合衔接,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南湖水上小课堂’、三分钟微党课、烟雨楼前讲‘两法’等,秀洲区检察院一直重视面向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工作,依托红色宣教阵地,充分利用红船旁得天独厚的红色资源,组织公益小天使前往南湖开展现场普法教学,为增进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该负责人说,今后,秀洲区检察院将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中,共同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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