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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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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6-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2021)冀0403民初4247号
李磊:本院受理原告周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4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马萱:本院受理李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108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7月19日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蓝海绿能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赵月萌诉你公司、被告李平、包立华、关宝华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及李平、包立华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许志强:本院受理陈秀敬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91民初4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高欢:本院受理刘京京诉你、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伟鹏:本院受理孙伟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2)冀0191民初3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韩伟鹏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孙伟明借款本金95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9500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91民初3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志远:本院受理刘毅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冀0191民初34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河北碧水源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蓝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冀0191民初8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州宝彭车业有限公司、张国辰:本院受理王丕玉诉你们、陕西苏陕洁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21民初7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雪可:本院受理陈诚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高培续:本院受理史凤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卜令凯:本院受理李实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庄广沛:本院受理齐实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被告(被执行人)刘建新:本院受理原告(案外人)刘芳芳诉尹朝玉(申请执行人)、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刘宗海:本院受理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韩伟:本院受理江苏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21民初17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伯堂:本院受理徐向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26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4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玉宇:本院受理王九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鹏:本院受理李泽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杨志荣:本院受理蒋国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0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刚:本院受理丁灿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283民初10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黄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人友:原告罗淑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川1002民初1346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传票、诉状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凌家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绵竹市新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陈冬、唐小花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绵竹市新绵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依法追加了四川邦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参加诉讼,本案定于2022年7月11日15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特向你送达传票,请准时到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依法判决。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李洪江、林丽娜、第三人李玉池:原告汪敬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郑寒芳:原告嘉兴亿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15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户凌峰:原告程俊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62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朱信观:原告沈应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59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华杰:原告嘉兴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小强蔬菜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89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家顺:原告周昕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402民初2294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刘平:原告杨建军诉沈雪江、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402民初1364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10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经开城南润泉足浴店:原告魏晓帆诉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7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太仓昶璟生态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杨迪、叶盛:本院受理太仓丰川新概念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5民初8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李登丰:本院受理王四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5民初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戚厚刚: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小潘砂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嵇斌:本院受理董立明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陆坊军:本院受理余德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祁凡:本院受理钟华昌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2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洛心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穆敏艳、黄志杰: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鸿运开关插座经营部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成都芈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应明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3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中苏幕墙装饰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23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2年5月17日刊登的原告为“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中,被送达人应更正为“昆山市周市镇保芳洁具批发部(经营者吴峰)、开平市通用卫浴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光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欣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李丹阳、董雪芳、李为金、姜绍芳:本院受理江苏富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典当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4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蒋玉林、杨惠芳、羊荣明:本院受理江苏富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典当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14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宝宝:本院受理王红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2022)新4202破申2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乌苏市兴财国有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5月7日裁定受理新疆城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5月17日指定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城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杨云峰为负责人。新疆城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8月20日前,向新疆城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中山路465号;邮政编码:833300;联系人:王洁律师,18709918322,高原,1479900979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逾期申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疆城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疆城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十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密度,债权人需按照上述所列联系方式以邮寄、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会议以现场、非现场的方式召开。本院定于2022年9月2日上午11时以现场或网络平台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五日前与新疆城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会议有关事宜。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白爱军: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伊金霍洛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与你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0)鄂仲字第0301号,本会已于2022年3月15日作出(2020)鄂仲字第0301号《裁决书》,现将上述《裁决书》向你公告送达,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34号仲裁大厦501办公室,电话:0477—8379491。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朱向阳(身份证号码:32088219******3215)、郭翔(身份证号码:32092319******632X):本委受理申请人浙江浙融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追偿权纠纷案件,现本委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选指定仲裁员通知书及仲裁手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将于2022年9月5日组成仲裁庭,请你们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至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仲裁庭将于2022年9月17日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你们如不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淮安仲裁委员会
朱勇剑:本会受理的苏州八匹马物流有限公司与闵才能、你租赁合同争议一案[案号(2022)苏仲裁字第0137号],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与证据副本及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等。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领取以上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
苏州仲裁委员会
淮南市安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凡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仁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们中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选定卢元仲裁员,被申请人未选定仲裁员,2022年5月6日本会指定仲裁员刘斌,孙树桐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9月1日9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任雷: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省惠和畅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选定陈思良仲裁员,被申请人未选定仲裁员,2020年8月25日本会指定花胡安为本案仲裁员,郑小明为首席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2年9月1日15时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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