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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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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青、小周建产:本院受理吉格吉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马有良:本院受理切本达杰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549号 徐州博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岳增松:本院受理原告李美英诉你们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781号 赵月钗:本院受理原告彭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431号 张志清、徐婷婷、宣城辉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合肥振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州徐工物流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186号 张秀英:本院受理邹春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148号 赵谦:本院受理原告赵玉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148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605号 徐州韬拓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旋铭保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万紫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兆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605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173号 贵州徐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承甫矿山设备制造厂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17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515号 高丽:本院受理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515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087号 陆海军、田锋、连云港远迈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市霓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087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873号 聂伟凯:本院受理原告付元弟、宋方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87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305号 徐州宝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浩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305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791号 杨德敏:本院受理原告张轶凡与被告杨德敏、杨博雅、王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221号 黄崇明:本院受理周红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432号 张志清、徐婷婷、宣城辉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合肥振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州徐工物流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107号 王政然:本院受理钟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153号 时广晴:本院受理张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526号 李新胜:本院受理张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631号 徐州珍宝阁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瀚典饮食管理 (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小南湖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467号 郭彩虹:原告杜红军与被告郭彩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488号 马运闯:原告翟继芹与被告马运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9401号 平昌皊:本院受理原告贾秀云与被告平昌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94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张鑫、范悦:本院受理原告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诉张鑫、范悦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为:1、判令被告张鑫清偿原告代偿款项55,279.00元及利息(以55,279.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0日起至被告张鑫清偿所有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6.75%计算,暂计至2022年5月25日止,利息为4,191.36元);2、判令被告范悦对上述款项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按百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暂计至2022年5月25日止,违约金为2,973.52元);3、判令拍卖、变卖被告范悦为原告提供的抵押房产,将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原告上述第一、二项诉讼请求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4、本案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二被告连带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通 知 公告人王宝石、吕锐龙,被通知人郑勇,公告信息:王宝石(男,汉族,身份证号654222195910205379)将(2017)新4202民特84号调解书、执行案号(2022)新4202执恢9号中对郑勇(男,汉族,身份证号510224197103072917)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吕锐龙(男,汉族,身份证号411081198806054553)。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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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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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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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青、小周建产:本院受理吉格吉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马有良:本院受理切本达杰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香日德地区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549号 徐州博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岳增松:本院受理原告李美英诉你们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781号 赵月钗:本院受理原告彭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431号 张志清、徐婷婷、宣城辉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合肥振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州徐工物流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186号 张秀英:本院受理邹春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148号 赵谦:本院受理原告赵玉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148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605号 徐州韬拓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旋铭保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万紫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兆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605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173号 贵州徐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承甫矿山设备制造厂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17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515号 高丽:本院受理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515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087号 陆海军、田锋、连云港远迈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苏州市霓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087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873号 聂伟凯:本院受理原告付元弟、宋方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87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305号 徐州宝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浩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305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791号 杨德敏:本院受理原告张轶凡与被告杨德敏、杨博雅、王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221号 黄崇明:本院受理周红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2432号 张志清、徐婷婷、宣城辉腾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合肥振泰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州徐工物流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107号 王政然:本院受理钟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153号 时广晴:本院受理张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3526号 李新胜:本院受理张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631号 徐州珍宝阁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瀚典饮食管理 (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小南湖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6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467号 郭彩虹:原告杜红军与被告郭彩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488号 马运闯:原告翟继芹与被告马运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9401号 平昌皊:本院受理原告贾秀云与被告平昌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311民初94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张鑫、范悦:本院受理原告长春市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小额贷款担保办公室诉张鑫、范悦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为:1、判令被告张鑫清偿原告代偿款项55,279.00元及利息(以55,279.00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0日起至被告张鑫清偿所有款项之日止按年利率6.75%计算,暂计至2022年5月25日止,利息为4,191.36元);2、判令被告范悦对上述款项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按百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暂计至2022年5月25日止,违约金为2,973.52元);3、判令拍卖、变卖被告范悦为原告提供的抵押房产,将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原告上述第一、二项诉讼请求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4、本案诉讼费及相关费用由二被告连带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通 知 公告人王宝石、吕锐龙,被通知人郑勇,公告信息:王宝石(男,汉族,身份证号654222195910205379)将(2017)新4202民特84号调解书、执行案号(2022)新4202执恢9号中对郑勇(男,汉族,身份证号510224197103072917)的所有债权依法转让给吕锐龙(男,汉族,身份证号411081198806054553)。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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