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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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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马艳 通讯员黄贵勇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创新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与当地公安交警、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建立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判工作机制,醉驾案件办理时间从1个月缩短到48小时以内,被告人服判率达100%,形成醉驾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判“江州模式”。 以往,醉驾嫌疑人从被查到法院宣判需要一个多月,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惩治效果。今年3月,江州区法院联合其他部门推出此项改革,交警部门查获、送检及侦查终结用时24小时,检察院审核案件、法院审理判决合并用时24小时。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邓泽彪介绍说,警方当天开展夜查,第二天早上做好讯问笔录和血液送检等工作,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到当地检察院,从根本上杜绝了积案、压案风险。 江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甘祥杨认为,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高效率审理醉驾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宣判、当天发放判决书,起到良好的教育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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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江州区醉驾案办理缩至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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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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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马艳 通讯员黄贵勇 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创新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与当地公安交警、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建立危险驾驶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判工作机制,醉驾案件办理时间从1个月缩短到48小时以内,被告人服判率达100%,形成醉驾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判“江州模式”。 以往,醉驾嫌疑人从被查到法院宣判需要一个多月,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惩治效果。今年3月,江州区法院联合其他部门推出此项改革,交警部门查获、送检及侦查终结用时24小时,检察院审核案件、法院审理判决合并用时24小时。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邓泽彪介绍说,警方当天开展夜查,第二天早上做好讯问笔录和血液送检等工作,并及时将案件移送到当地检察院,从根本上杜绝了积案、压案风险。 江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甘祥杨认为,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高效率审理醉驾案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宣判、当天发放判决书,起到良好的教育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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