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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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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修订相关条例实施细则
深化演出市场“放管服”改革

( 2022-05-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进一步深化演出市场“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演出市场的发展,《细则》需要进一步与《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做好政策衔接,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亟须对《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文旅部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落实《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法关于外商投资的规定,《细则》明确了港澳台及外商投资者投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港澳投资者投资设立由内地方控股的文艺表演团体,需要提交的材料。
  同时,与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规定相衔接,《细则》明确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认定、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细则》规定,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个人需要具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须有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机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安排专职演出经纪人员负责。
  与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的规定相衔接,《细则》调整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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