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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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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赛:本院受理原告艾合麦提·麦麦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罗仕平、代小林:本院受理原告罗则江诉被告罗仕平、代小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328号
王学文:本院受理原告泉山区华飞汽车租赁服务部与被告王学文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32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租车款等欠款70400元及利息6188元,以70400元为本金,从2019年6月2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为663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到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至起诉之日暂计5525元,以上利息合计6188元。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向贵文:本院受理张喜云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张喜云申请执行(2021)鄂0922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2417号
屈同道:本院受理原告蔡纪良与被告屈同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2473号
黄慧:本院受理原告泰兴市鑫宇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叶凯、黄慧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王汇海: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鹏、李忠保诉被告王汇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2)青2821民初1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孙勇进:本院受理原告梁德琴诉被告罗银发、孙勇进、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7839号
王春、赵泽举:本院受理原告王秀文、沈庆菊、王宇泽与被告陈忠、岳廷稳、李海、蔡江、代永倡、王春、赵泽举、代永会、葛华刚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判令九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1253980元、丧葬费54322.5元、殡仪馆费用4404元、交通费13393.18元、住宿费124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43436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其他204元,共计1811909. 68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7月6日9时00分在浙江省永康市江南司法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杨太香:本院受理原告窦世昌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921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李志:本院受理原告凤庆县凤云加油站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字光华:本院受理原告罗中红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王世谷:本院受理原告王灵歌诉被告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921民初1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杨富:本院受理原告郑荟莲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唐建、盛云:本院受理的原告苟迪勇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2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唐建、盛云: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景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2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罗林:本院受理的原告李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陕0902民初2440号民事判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李佰群:本院受理的原告沈晓东、钱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陕0902民初2450号、2452号民事判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王强: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三周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陕0902民初2444号民事判决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2022)赣0502民932号 谢骋、深圳市翔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钟荣海与被告丁明、谢骋、刘志云、彭文斌、深圳市翔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付皓鹏合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赣0502民初9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2)赣0502民初1305号 江小燕:本院受理原告刘草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赣0502民初13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2021)赣0502民初3430号 农氏凤:本院受理原告洪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502民初34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谢新军(公民身份号码:3326231974****5950)、张蔷(公民身份号码:2106241988****5845):你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一案,已送达事先告知。本局现决定对万娟、潘湖兵、谢新军、张蔷作出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万娟、潘湖兵违法所得25500元;没收谢新军、张蔷违法所得30000元;罚款6000元。上述6000元的罚款由共同当事人共同履行,互相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温卫医罚〔2022〕38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温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温岭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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