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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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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10日讯 记者张维 自然资源部今天公开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情况:第一季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继续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开展高频率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海用岛的苗头倾向问题,移交涉嫌违法案件,坚决将违法用海用岛消除在萌芽状态。 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43公顷。其中,浙江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7公顷;广东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6公顷。 发现并制止桥梁、码头、堤坝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13处,涉及海域面积约4.28公顷。其中,辽宁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7公顷;河北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02公顷;天津市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3公顷;浙江省4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59公顷;福建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7公顷;广东省3处,涉及海域面积约2.79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43公顷。 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4处,面积约0.63公顷。其中,辽宁省1处,面积约0.05公顷;福建省1处,面积约0.02公顷;广东省1处,面积约0.29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1处,面积约0.27公顷。 据了解,上述违法用海用岛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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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情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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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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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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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10日讯 记者张维 自然资源部今天公开通报2022年第一季度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情况:第一季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继续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开展高频率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海用岛的苗头倾向问题,移交涉嫌违法案件,坚决将违法用海用岛消除在萌芽状态。 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43公顷。其中,浙江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7公顷;广东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6公顷。 发现并制止桥梁、码头、堤坝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13处,涉及海域面积约4.28公顷。其中,辽宁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37公顷;河北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02公顷;天津市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3公顷;浙江省4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59公顷;福建省1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07公顷;广东省3处,涉及海域面积约2.79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2处,涉及海域面积约0.43公顷。 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4处,面积约0.63公顷。其中,辽宁省1处,面积约0.05公顷;福建省1处,面积约0.02公顷;广东省1处,面积约0.29公顷;广西壮族自治区1处,面积约0.27公顷。 据了解,上述违法用海用岛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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