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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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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曹长青 段彦伊
青山环抱下的漓江,清澈如镜,波光潋滟。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桂林时就守护好桂林的生态环境寄予了殷切嘱托。 为守护好桂林的青山绿水,桂林市政法系统牢记嘱托,勇担使命。“桂林市强化政法赋能,充分发挥全市政法系统法治服务和保障职能,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聚力共筑平安法治保护屏障,创新漓江生态保护领域治理模式,为漓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说。 重拳出击 2021年以来,桂林市刑事、治安警情大幅下降,现行案件、盗窃类案件、电诈案件破案率大幅提升;打击文物犯罪成绩位列广西第一,维护桂林历史文化名城取得新成效。 全市打造环桂、环县、环城区圈层防控模式,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织得更密、更牢;面向全市1684个行政村委,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深化城中村综合治理,扫除名城负面标签。 桂林市公安局提出目标:“打造最具安全感世界级旅游城市”实现“桂林社会治安与桂林山水齐名,桂林公安形象与桂林山水同美”,将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纳入整体规划,为桂林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防线。 每年春秋两季防火期、禁渔期,桂林公安跋山涉水、走村入户,深入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和隐患排查工作,筑起生态防护墙。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重特大人为火灾火警,漓江流域非法捕捞乱象得到有效治理,非法挖砂采石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降低。 重拳“治乱”、全力“治水”、综合“治山”,这是桂林市政法系统推出的“三治”组合拳。 通过构建执法监管责任网格化、综合执法联动协同化、执法监管信息化、执法保护制度化的“四化”长效管理机制,“三治”治理成效凸显,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目前,漓江岸线湿地经过生态修复,正打造成为桂林城市中心生态“绿肺”。 创新治理 2021年5月13日,随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携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政府共同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起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联动机制,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随之铺开—— 桂林市委政法委出台措施实施保护生态环境能力提升工程,市人民检察院参与建立漓江流域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机制,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大幅度简化线索、材料传递程序,达到有效缩短分散案件、分散线索合并整理时间和小微案件预防排查、重大疑难案件高效处置的目标。 七星区、阳朔县人民法院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集中管辖涉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刑事案件,统一司法尺度,探索民刑一体审判模式。 2021年,桂林市环境类案件增长幅度较为明显。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受到广泛关注,法、检两长出庭,把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开庭设在漓江边,实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综合司法保护成为漓江保护的常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介绍说,桂林正抓紧完善一批涉漓江司法案件审判、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漓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办理指引,明确生态补偿费用的支付标准。通过探索漓江保护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判等方式,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保护漓江绿水青山。 桂林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与市政法各部门联动,带动各县(市、区)政法系统完善沿江法治文化阵地,统筹利用漓江、景区、红色教育基地等资源,将漓江流域与法治元素、生态保护、民主法治建设互融互促,打造出一批沿江法治文化阵地。 凝聚合力 2021年,桂林市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启动,相关部门赴漓江流域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和法学专家研讨会,初步形成《条例(草案修订稿)》,力争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2022年自治区立法完成项目。 着眼于加大桂林市环境保护力度,桂林市先后出台《桂林市青狮潭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等,并将《桂林市禁止乱采滥挖砂石的规定》纳入全市2022年度立法计划完成项目,为保护“桂林山水甲天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围绕共治共享,齐抓共管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这项系统工程,桂林市政法系统开展大走访大宣讲,专家学者、党员、政法干警、干部群众开展“共守漓江”主题志愿系列活动,最大程度凝聚合力。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与广西环境法学会联合组织“漓江流域司法保护论坛”,依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师范大学建立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效。 同时,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桂林市河长办及有关部门开展以“最严格司法守护漓江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联合巡河执法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诉求,形成社会“大保护”格局。 桂林市司法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桂林市有关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编入“八五”普法系列丛书中,通过开展“法律七进”等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依法保护漓江家喻户晓、落地见效。 周卉表示,下一步,桂林市政法系统将继续创新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持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的金字招牌,为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不断贡献政法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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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生态法治根基 守护最美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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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筑牢平安法治屏障助力漓江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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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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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 艳 □ 本报通讯员 曹长青 段彦伊
青山环抱下的漓江,清澈如镜,波光潋滟。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桂林时就守护好桂林的生态环境寄予了殷切嘱托。 为守护好桂林的青山绿水,桂林市政法系统牢记嘱托,勇担使命。“桂林市强化政法赋能,充分发挥全市政法系统法治服务和保障职能,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聚力共筑平安法治保护屏障,创新漓江生态保护领域治理模式,为漓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说。 重拳出击 2021年以来,桂林市刑事、治安警情大幅下降,现行案件、盗窃类案件、电诈案件破案率大幅提升;打击文物犯罪成绩位列广西第一,维护桂林历史文化名城取得新成效。 全市打造环桂、环县、环城区圈层防控模式,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织得更密、更牢;面向全市1684个行政村委,推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深化城中村综合治理,扫除名城负面标签。 桂林市公安局提出目标:“打造最具安全感世界级旅游城市”实现“桂林社会治安与桂林山水齐名,桂林公安形象与桂林山水同美”,将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纳入整体规划,为桂林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防线。 每年春秋两季防火期、禁渔期,桂林公安跋山涉水、走村入户,深入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和隐患排查工作,筑起生态防护墙。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重特大人为火灾火警,漓江流域非法捕捞乱象得到有效治理,非法挖砂采石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降低。 重拳“治乱”、全力“治水”、综合“治山”,这是桂林市政法系统推出的“三治”组合拳。 通过构建执法监管责任网格化、综合执法联动协同化、执法监管信息化、执法保护制度化的“四化”长效管理机制,“三治”治理成效凸显,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有效提升。 目前,漓江岸线湿地经过生态修复,正打造成为桂林城市中心生态“绿肺”。 创新治理 2021年5月13日,随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携手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市政府共同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起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联动机制,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随之铺开—— 桂林市委政法委出台措施实施保护生态环境能力提升工程,市人民检察院参与建立漓江流域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机制,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大幅度简化线索、材料传递程序,达到有效缩短分散案件、分散线索合并整理时间和小微案件预防排查、重大疑难案件高效处置的目标。 七星区、阳朔县人民法院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集中管辖涉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刑事案件,统一司法尺度,探索民刑一体审判模式。 2021年,桂林市环境类案件增长幅度较为明显。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受到广泛关注,法、检两长出庭,把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开庭设在漓江边,实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综合司法保护成为漓江保护的常态。”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介绍说,桂林正抓紧完善一批涉漓江司法案件审判、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漓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办理指引,明确生态补偿费用的支付标准。通过探索漓江保护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审判等方式,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保护漓江绿水青山。 桂林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与市政法各部门联动,带动各县(市、区)政法系统完善沿江法治文化阵地,统筹利用漓江、景区、红色教育基地等资源,将漓江流域与法治元素、生态保护、民主法治建设互融互促,打造出一批沿江法治文化阵地。 凝聚合力 2021年,桂林市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启动,相关部门赴漓江流域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和法学专家研讨会,初步形成《条例(草案修订稿)》,力争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2022年自治区立法完成项目。 着眼于加大桂林市环境保护力度,桂林市先后出台《桂林市青狮潭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等,并将《桂林市禁止乱采滥挖砂石的规定》纳入全市2022年度立法计划完成项目,为保护“桂林山水甲天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围绕共治共享,齐抓共管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这项系统工程,桂林市政法系统开展大走访大宣讲,专家学者、党员、政法干警、干部群众开展“共守漓江”主题志愿系列活动,最大程度凝聚合力。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与广西环境法学会联合组织“漓江流域司法保护论坛”,依托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广西师范大学建立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效。 同时,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桂林市河长办及有关部门开展以“最严格司法守护漓江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联合巡河执法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诉求,形成社会“大保护”格局。 桂林市司法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桂林市有关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编入“八五”普法系列丛书中,通过开展“法律七进”等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依法保护漓江家喻户晓、落地见效。 周卉表示,下一步,桂林市政法系统将继续创新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持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的金字招牌,为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不断贡献政法新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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