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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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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2010年,白静考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时,被分到民事行政检察处,每天面对申诉群众渴求希望的眼神。从起初的无从下手,到能精准判断案件的核心问题;从最开始面对当事人感到紧张,到后来心平气和化解怨气,解决问题,白静始终坚持把每一件涉群众利益的“小案”当作天大的事来办,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白静转为公益诉讼工作团队负责人后,和团队一起创造了多个全区首例:“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首个公益诉讼白皮书”“首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案例”等,还创立了“检益青城”工作品牌。 几年来,她和同事全程跟踪参与了呼和浩特市所有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采的企业51家,督促整治41家危害水源地安全的企业,督促207家不符合规定的网络外卖商户下线…… 新冠疫情发生后,白静主动申请参加市检察院“疫情防控突击队”,深入包联社区做志愿服务者。她指导基层检察院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了疫情防控秩序。 办案之余,她积极参与依法行政培训,先后为呼和浩特市20多个行政机关单位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她录制的“网络微课程”,被最高检收录进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云课堂,成为全国业务条线的“必修课”。 为及时回应“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期盼,白静在担任院团支部书记期间,组建了“首府青年检察志愿者服务队”,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共同组建了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宣讲小组”,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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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静:维护公共利益为国家利益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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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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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白静,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曾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先后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授予的“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尽责圆梦践行者·北疆最美女性”、全区“十佳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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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2010年,白静考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时,被分到民事行政检察处,每天面对申诉群众渴求希望的眼神。从起初的无从下手,到能精准判断案件的核心问题;从最开始面对当事人感到紧张,到后来心平气和化解怨气,解决问题,白静始终坚持把每一件涉群众利益的“小案”当作天大的事来办,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白静转为公益诉讼工作团队负责人后,和团队一起创造了多个全区首例:“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首个公益诉讼白皮书”“首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案例”等,还创立了“检益青城”工作品牌。 几年来,她和同事全程跟踪参与了呼和浩特市所有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采的企业51家,督促整治41家危害水源地安全的企业,督促207家不符合规定的网络外卖商户下线…… 新冠疫情发生后,白静主动申请参加市检察院“疫情防控突击队”,深入包联社区做志愿服务者。她指导基层检察院办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了疫情防控秩序。 办案之余,她积极参与依法行政培训,先后为呼和浩特市20多个行政机关单位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她录制的“网络微课程”,被最高检收录进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云课堂,成为全国业务条线的“必修课”。 为及时回应“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期盼,白静在担任院团支部书记期间,组建了“首府青年检察志愿者服务队”,与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共同组建了全市检察机关“法治宣讲小组”,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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