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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4-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何荣:本院受理原告杨长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1612号
张红:本院受理马井山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河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1)苏1283民初9420号
朱志凤:本院受理周国庆与朱志凤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熊海尚、胡玉梅:本院受理原告高玉清诉被告熊海尚、胡玉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02民初1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342号
冯婷婷:本院受理原告蒋晓波与被告冯婷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赵爱芙: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赵志平与被执行人董彦江、赵爱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本院依法查封了你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725号东胜紫御府12号住宅楼1单元1102号房产,案外人侯丽霞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该房产其于2014年8月26日购买并居住至今,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08执恢113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金双果:本院受理的原告肖章棋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刘瑞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原志勇与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新2828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刘正辉、孔宇:本院受理(2022)冀09民终1510号上诉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献县支行;被上诉人孔宇,万丕燕,刘正辉,蒲保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峰、徐正艳:本院受理原告黄德秀诉刘峰、徐正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钱学华:本院受理原告肖散金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582民初172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金港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胡小忠:本院受理周光来与胡小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法院
张家平:本院受理于厂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陈龙坡:本院受理潘转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孟倩: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刘营、贾春燕:原告孙丽丽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1024民初593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陈勇、内江市先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万林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002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陈勇、内江市勇丰包装厂:原告万凤银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1002民初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明:原告李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11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莫财辉:原告吴开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沈呈宝:原告嘉兴水果市场兴发果品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402民初7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淑启:原告张云治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王君:原告屠秀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402民初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沈金明:原告曲建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马友:原告黄德学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402民初1878号,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本院南湖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兴业龙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盛隆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劳务合同纠纷案[(2021)津仲字第0971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2年7月12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寻亲公告
  徐丽,性别:女,年龄67岁,身份证号:210106195505040629,户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肇工南街七四巷5-1号4-5-1。该人于2022年2月27日,在京突发急病,由公安部门护送我站定点医院救治,于4月20日凌晨在定点医院医治无效死亡。请亲属及相关知情者转告家属与我站联系。电话:010-82771220
北京市海淀区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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