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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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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上来、放下去、化解好、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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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上来、放下去、化解好、见实效”
新乡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提升服判息诉率

( 2022-04-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苏雷刚

  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中,如何精准地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提上来、审理好?如何把“四类行政案件”放下去、化解好?如何把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与其他改革紧密衔接,实现最大的集成效果?……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改革试点工作同审判条线监督指导、重大案件监督管理、简易案件速裁快审、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等改革措施统筹推进,建立“识别、监管、化解、协同”四项机制,全力推进提级案件精准识别、简易案件实质化解、制度机制系统集成。
  数据显示,新乡两级法院今年第一季度一审服判息诉率提升6.43%,民事一审案件收案数量同比下降13.11%,取得了“提上来、放下去、化解好、见实效”的改革效果。
  长垣市法院在审理某公司诉某监管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中,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涉及口罩认证资质管理、市场交易标准等问题,对规范行业监管,促进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与合议庭成员讨论后,决定报请新乡中院提级审理。新乡中院审查后,认为该案在辖区内属新类型案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决定提级管辖。
  为办理好案件提级管辖工作,新乡中院探索建立“以人工识别为主、系统识别为辅、着力法官发现”的识别发现机制,注重发挥基层法院法官的主体作用。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符合提级管辖标准的,主动填写《拟提级管辖案件报告表》,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经院长批准后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时,新乡中院条线责任部门通过审判监督、上级督办、信访办理等方式,主动发现应当提级管辖案件,运用依职权提级管辖机制,按流程提级审理。截至目前,新乡中院共提级管辖新类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8起。
  案件提上来,更要审理好。新乡中院充分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作用,对提级审理案件一律由院庭长办理,一律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一律提交审委会会议研究,并将提级管辖案件作为重点监管案件,对审判质效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案件判决后,新乡中院通过集中讲评、发布通报、到辖区法院指导等方式,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司法水平,充分发挥提级管辖案件的普遍指导功能。
  辉县市法院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大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新乡中院适用提级管辖机制将该案提级到中院审理,并由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统筹考量被告人犯罪情节、行为性质和社会影响,依法作出判决,成为指导全市法院办理同类案件的案例。
  新乡中院对近年来原由中院审理,难度低、受地方因素影响小、适宜就地解决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形成典型案例、审理指引,指导基层法院实质性化解。在邱某诉某县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中,新乡中院指导基层法院积极开展调解化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撤诉协议,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新乡中院在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协同合作,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有机衔接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各部门协同化解、多元化解,促进案件实质性解决。
  新乡中院把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与案件繁简分流、多元化解机制等改革紧密衔接、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实质化解、中院定分止争的作用,取得各类纠纷分层解决、有效过滤、实质性解决的良好效果。
  新乡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速裁快审团队,专职负责普通简易案件速裁快审、司法确认、指导调解等工作,并在每个业务庭确定一名速裁法官负责专业化案件的速裁快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8.01%,同比增长11.47%。
  新乡中院通过做强法院一站式调解、无缝衔接人民调解、推进基层特色调解、多点推动行业调解等方式,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今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诉前调解分流案件9875件,分流比例65.05%,调解成功4035件,调解成功率40.86%,服判息诉率达到86.03%,初步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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