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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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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一次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某起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介入调查后,该所第一时间通过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的形式,帮助相关执法人员提前主动纠错,不仅避免了后续争议,也及时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为有效解决行政处罚决定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昆山市着力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基本建成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市镇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努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昆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全国首个加强区镇一级执法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意见》围绕基层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涉企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协调等7大板块,为基层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推动《意见》落地生根,昆山市司法局创新编制《昆山市基层执法监督工作手册》,梳理实地督查、案卷评查、现场监督等23项重点执法监督事项的工作流程,避免基层监督“轻飘飘、走过场、搞形式”。此外,该局还组织编写简洁明了的流程图,打造一看即懂的执法监督工作指南、一学就会的实操宝典、一翻就有的制度集锦;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明细表,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内容,确定5大类48项规范执法的评查指标,实现市镇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标准统一、内容具体明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针对基层执法案件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昆山市司法局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发挥执法监督主管部门“1个统筹”职能优势,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印发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召开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实现执法监督工作在市级部门和11个区镇政府的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评,形成“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区镇政府”齐抓共建的“1+3+11”多维监督模式,确保基层综合执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此外,昆山市司法局还依托区镇综合执法网格,打造基层“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动执法监督线上巡查常态化,实现行政处罚案件全程网上监督、全程网上可追溯,涌现出了周市镇“司法行政+”、千灯镇“党建+”、花桥镇“三个一”执法监督模式等一批基层执法监督品牌,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提供昆山经验。 刘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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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率先基本建成市镇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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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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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一次案卷评查工作中,发现某起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介入调查后,该所第一时间通过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的形式,帮助相关执法人员提前主动纠错,不仅避免了后续争议,也及时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为有效解决行政处罚决定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昆山市着力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基本建成上下联动、覆盖全面的市镇两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努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昆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为全国首个加强区镇一级执法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意见》围绕基层综合执法监督检查、涉企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行政执法协调等7大板块,为基层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推动《意见》落地生根,昆山市司法局创新编制《昆山市基层执法监督工作手册》,梳理实地督查、案卷评查、现场监督等23项重点执法监督事项的工作流程,避免基层监督“轻飘飘、走过场、搞形式”。此外,该局还组织编写简洁明了的流程图,打造一看即懂的执法监督工作指南、一学就会的实操宝典、一翻就有的制度集锦;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明细表,围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内容,确定5大类48项规范执法的评查指标,实现市镇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标准统一、内容具体明确,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针对基层执法案件面广量大的实际情况,昆山市司法局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发挥执法监督主管部门“1个统筹”职能优势,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印发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召开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实现执法监督工作在市级部门和11个区镇政府的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评,形成“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区镇政府”齐抓共建的“1+3+11”多维监督模式,确保基层综合执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此外,昆山市司法局还依托区镇综合执法网格,打造基层“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推动执法监督线上巡查常态化,实现行政处罚案件全程网上监督、全程网上可追溯,涌现出了周市镇“司法行政+”、千灯镇“党建+”、花桥镇“三个一”执法监督模式等一批基层执法监督品牌,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提供昆山经验。 刘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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