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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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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 多渠道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施的力度广度深度
· 立法工作近日启动
· 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宁夏检查侧记

( 2022-04-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3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保绿特生物技术公司开展执法检查。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文/图

  沿着两旁种满花草的平整水泥路面走上一段,便来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神林乡辛平村村民潘文斌的院子,很难想象这里曾经是一片坑洼的泥泞小路,用潘文斌自己的话说,“以前下雨天人都要扛着自行车走呢”。
  宽敞明亮的房间内摆放着现代化电器,曾经脏乱的旱厕也被如今整洁的水冲式卫生间所替代……3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辛平村看到村民的生活相较以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潘文斌家厨房的门上,一副绿色的对联格外引人注目。“之所以用绿色是因为厨房要做到绿色健康,也时刻提醒自己今天的好生活是绿色发展所带来的。”潘文斌激动地说,生态环境的改变让我们迎来了新生活,也真正感受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义。
  3月28日至3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宁夏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到银川市、吴忠市、固原市等地,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
  沈跃跃指出,环境保护法是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构建起生态环保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要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普及,强化落实法定职责,推动重要法律制度执行,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
推动学习宣传普及环保法律
  3月30日上午10时,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丽鑫农残膜回收加工厂已是一片忙碌景象,场区内堆放着大量回收来的农残膜,准备重新加工后“变废为宝”。据加工厂负责人赵延鑫介绍,企业通过回收残膜,将其加工成聚乙烯产品重新投入市场,聚乙烯作为重要的防水材料,可以用作排水井盖、雨水网等公共设施建设中,如今已形成残膜回收、研发、销售产业链。
  曾几何时,这些残膜被农民随意丢弃,给土壤、环境造成了巨大污染,如今的转变离不开政府对环境保护法的大力宣传。通过多次走进田间地头为村民普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村民逐渐认识到了残膜给环境带来的危害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自觉配合进行残膜回收。目前,原州区每年残膜回收利用率达95%以上。
  执法检查期间,每到一处检查点,检查组都会询问当地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也是宁夏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刘可为介绍说,宁夏将环保法及相关政策解读列入干部网络学习内容,并加大生态环境系统人员集中培训,提升学法用法能力。同时,重点加强企业环保法规宣传教育,通过专题培训、检查调研、发放资料等形式讲解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法对企业环保的要求,使环境保护法中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内容众企皆知。宁夏还专门安排环境宣传教育工程资金2800万元,用于开展环保法律政策的宣传贯彻。
  不过,刘可为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和干部环保意识仍需提高。比如,环境保护法规定“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但有些干部不能正确把握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对宁夏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缺乏足够认识,忽视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只想铺摊子、上项目、扩规模,存在上马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等情况。还有的对贯彻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个别地方在寻求经济恢复性增长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有所减弱。
  “要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引导企业、组织、公民、青少年增强环保意识,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沈跃跃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学习宣传普及,用法律武器破解难点堵点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完善地方立法压实工作责任
  环境保护法是一部在生态环保领域起统领作用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在贯彻实施法律的同时,宁夏也在通过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构建地方环保法规体系。
  “自2015年以来,我们将立法任务作为每年的重要工作全力推进,持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在向执法检查组汇报工作时,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柏森介绍说,自2016年开始,在宁夏环境保护条例修正基础上,结合宁夏区情和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每年均新增一部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已先后推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立法工作,共完成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4部,法规修订10次,目前已基本形成“7条例+3办法”的宁夏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也已列入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中。
  在地方立法方面,执法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王毅注意到宁夏在2011年出台了环境教育条例,其中对环境教育的概念,政府部门、学校的环境教育职责等作出规范。
  “环境保护法第九条对环境保护教育作了具体规定,目前也在考虑是否有必要制定专门的环境保护教育法。”王毅指出,宁夏在环境教育方面的地方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
  “环境保护有法可依的同时,也要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责任。”刘可为介绍说,宁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3次制定修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加强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硬约束,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
  保护黄河这条“母亲河”,一直是宁夏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3月29日下午,执法检查组来到吴忠市新宁河清水沟利通区段岸边,阵阵清风徐来,水面碧波荡漾,水光潋滟,河边的林荫小道成为附近居民散步休闲的最佳去处。
  但在从小居住在清水沟旁的东塔寺乡人大代表、东塔寺乡石佛寺村主任马勇的记忆中,小时候这里是另一番景象——浑浊的河水泛着异味,岸边没有完整路面,人们都避而远之。
  “清水沟是吴忠市重要的入黄排水沟道,全长27.3公里,沿途有21条支沟汇入其中,主要承担流域内雨水、上游洪水、31.4万亩农田灌溉退水、沿线工业企业及城乡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泄任务。”吴忠市水务局局长苏晓理说,2016年以来,吴忠市加大清水沟干支沟道的治理力度,投资3.36亿元实施了吴忠市新宁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通过拆除沟道两侧散乱建筑,关闭取缔沿沟小作坊、私屠滥宰加工点,有效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治理沿线9条支沟33公里,综合治理了清水沟市辖区段11公里。
  新宁河治理是宁夏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一个缩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李郁华介绍说,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宁夏不断完善规划政策,印发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水安全保障、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专项规划,制定财政、深化河湖长制等助力先行区建设的支持政策,初步形成了“1+N+X”的规划政策体系。此外,不断健全推进机制,在黄河流域开展立法保护工作,推动出台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强化与上下游省区在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协作互补、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合作联动。
  为确保落实,宁夏实行领导包抓、部门负责、组建专班、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全方位贯彻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推进两岸堤防、河道控导、滩区治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全面清理整治“四乱”、滩地被占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沿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目前,黄河干流已连续五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宁夏全区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3.3%,劣Ⅴ类水体全面“清零”。
  尽管初见成效,但李郁华也深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特别是宁夏的生态系统非常脆弱,水资源严重缺乏,水土流失面积1.6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4.2%,高于黄河流域平均水平,这使得黄河两岸湿地面积大幅下降,水生生物多样性持续降低,黄河流域宁夏段整体性、系统性的生态退化萎缩趋势加重。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用好法律武器上下功夫,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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