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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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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2021年,农业农村部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 本报记者 侯建斌
《农业农村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公布。《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累计出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445.28万人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0.46万件,罚款6.14亿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43亿元; 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9520人次,办理群众来信7552件次,部长信箱4493件次,网上信访1371件次; 以中国农民丰收节为契机,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动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专题普法活动,组织全国县、乡、村举办3500余场次普法活动…… 2021年,农业农村部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全部胜诉 2021年,农业农村部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部长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 制定《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总目标,细化实化15项关键举措,抓好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度支撑、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列入部一号文件和司局绩效管理指标,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部党组工作规则、部工作规则,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其中,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在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方面,严格落实集体会商、专家研讨工作机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24件,行政应诉案件201件,复议案件全部按时办结,行政诉讼和国务院裁决案件全部胜诉。在案件数量激增、案情复杂敏感的情况下,严守法治底线,依法公正办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与此同时,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和办理信访事项。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指导督促各地调解仲裁机构依法规范运行,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注重从政策和法规层面预防和化解,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快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修订 2021年,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 加快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公布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法定化、制度化,夯实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法治基石。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完成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配合立法机关加快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黑土地保护法等制修订进程。 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配套。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制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病虫害测报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10部部门规章,对28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一揽子修改,废止1部规章。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内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报告》显示,2021年,农业农村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文件出台。严把审核范围、内容和责任关,完善审核机制,规范审核程序,防止没有法律依据增加本部门权力、减损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违法设立行政许可事项、违反公平竞争或法律程序要求等问题,守住依法合规的底线。 在强化农业执法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修订执法人员履职管理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印发执法人员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部署各地加快统一执法着装和标志标识,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此外,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召开“加强农业执法服务种业振兴”专题视频会,开展种业执法监管年活动。加大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97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成绩亮眼。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4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列入全国版改革清单,其中10项同时在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执业兽医注册”等3项新取消行政许可事项落地,逐一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抓好衔接落实。针对已取消下放调整事项落实进展、是否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等情况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制定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从许可条件设定调整、许可申请和受理、审查和批准等方面,全链条规范许可行为。 优化审批服务。将“动物检疫证明”“农药登记证”等9个高频许可证照纳入国家电子证照标准编制范围并公布实施,新增11项全程电子化行政许可事项。对办理各类部级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的97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 农业农村部还推动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列入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与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联系机制,统筹推进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2022年,农业农村部将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法治根基,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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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发布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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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445.28万人次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4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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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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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2021年,农业农村部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 本报记者 侯建斌
《农业农村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公布。《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累计出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445.28万人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0.46万件,罚款6.14亿元,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43亿元; 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9520人次,办理群众来信7552件次,部长信箱4493件次,网上信访1371件次; 以中国农民丰收节为契机,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动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专题普法活动,组织全国县、乡、村举办3500余场次普法活动…… 2021年,农业农村部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行政诉讼国务院裁决案全部胜诉 2021年,农业农村部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部长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 制定《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总目标,细化实化15项关键举措,抓好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度支撑、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列入部一号文件和司局绩效管理指标,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部党组工作规则、部工作规则,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其中,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在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方面,严格落实集体会商、专家研讨工作机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24件,行政应诉案件201件,复议案件全部按时办结,行政诉讼和国务院裁决案件全部胜诉。在案件数量激增、案情复杂敏感的情况下,严守法治底线,依法公正办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与此同时,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和办理信访事项。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指导督促各地调解仲裁机构依法规范运行,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注重从政策和法规层面预防和化解,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快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修订 2021年,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 加快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推动公布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法定化、制度化,夯实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法治基石。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完成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配合立法机关加快粮食安全保障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黑土地保护法等制修订进程。 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配套。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制修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病虫害测报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10部部门规章,对28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一揽子修改,废止1部规章。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内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报告》显示,2021年,农业农村部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文件出台。严把审核范围、内容和责任关,完善审核机制,规范审核程序,防止没有法律依据增加本部门权力、减损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违法设立行政许可事项、违反公平竞争或法律程序要求等问题,守住依法合规的底线。 在强化农业执法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修订执法人员履职管理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印发执法人员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部署各地加快统一执法着装和标志标识,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此外,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召开“加强农业执法服务种业振兴”专题视频会,开展种业执法监管年活动。加大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97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2021年,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成绩亮眼。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4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列入全国版改革清单,其中10项同时在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执业兽医注册”等3项新取消行政许可事项落地,逐一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抓好衔接落实。针对已取消下放调整事项落实进展、是否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等情况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制定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从许可条件设定调整、许可申请和受理、审查和批准等方面,全链条规范许可行为。 优化审批服务。将“动物检疫证明”“农药登记证”等9个高频许可证照纳入国家电子证照标准编制范围并公布实施,新增11项全程电子化行政许可事项。对办理各类部级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的97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 农业农村部还推动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列入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与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联系机制,统筹推进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2022年,农业农村部将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法治根基,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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