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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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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秦 静 □ 本报见习记者 赵暖芷 2021年3月,浙江省青田县“检侨之家”以远程视频为海外华侨解决申诉难题的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 2021年9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与江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侨资侨属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今年2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 2018年以来,浙江青田、温州,广东江门、茂名等传统侨乡的侨联组织为推动解决涉侨投诉信访中的突出问题,与当地检察机关协同配合,探索形成“检侨驿站”“检侨之家”等合作机制,推动涉侨案件妥善合理解决,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取得了积极成效。 检侨合作不断规范、逐步铺开。 贴合涉侨特色 我国国内有数千万归侨侨眷,还有六千多万海外侨胞。侨务工作具有政治性、群众性、涉外性、统战性的特点,决定了涉侨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地方侨联组织和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切实做好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在联系服务侨胞、发挥民间力量参与解纷、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等方面独特优势和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细化实化惠侨制度安排和服务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中,地方侨联组织和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涉侨信访申诉案件,主动做好检察法律文书说理、以案释法工作,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说清说透,用心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 地方侨联组织和检察院在坚持检察工作基本原则的同时,兼顾公开合法,积极稳妥,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等侨务工作基本原则,奠定了检侨合作审慎的总基调。 瞄准热点问题 涉侨案件较为集中在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投资权益保护等领域,涉侨公益诉讼主要集中在侨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 地方检侨合作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侨界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活动,及时掌握侨界留守儿童的就学、监护等情况,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等及时提供救助和保护。 加强涉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犯罪。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业务交往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合法收益与违法所得的界限。 加大对侨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好联系海外侨胞的文化纽带,不断增进海外侨胞对“根、魂、梦”的情感认同。 这些做法正面回应了侨界关切,为快、准、稳办理涉侨案件提供了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措施具体有效 针对“如何在涉侨检察工作中保护海内外侨胞合法权益”这一核心问题,地方检侨合作推出多项具体有效的工作举措。 浙江省义乌市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中心、广东省江门市成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浙江省温州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为侨服务“全球通”公检法司全覆盖、广东省开平市在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为侨服务窗口等,有效减轻了侨胞诉累,切实提高了涉侨案件的办理效率。 还有一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有益探索。例如,聘请海外联络员,建立健全检侨联席会议机制,在侨胞侨企聚集地区设立“检侨之家”“检侨驿站”,适时联合发布涉侨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办理涉侨案件,利用远程视频平台探索跨洋调解、跨境询问、视频举报和申诉,邀请侨界代表委员参加考察调研、公开听证、专家论证活动等。 这些工作举措可操作性强,各地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打造特色检侨合作品牌。 注重综合效果 法律监督要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既是检察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在办理涉侨案件时,更要以这三个效果为标尺指引办案,通过依法办案体现出鲜明的立场和导向,与侨胞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同频共振。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地方检侨合作注重涉侨案件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充分协调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广泛合作;加强与侨商会、侨联法顾委、华侨公益基金会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风险预警防范、案件联动调解等机制;健全完善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方面联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 检侨合作进一步推动了“大侨务”工作格局构建,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涉侨矛盾不上交、侨界平安不出事、为侨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侨务“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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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侨胞合法权益 增进“根、魂、梦”情感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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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侨合作助力构建“大侨务”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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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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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秦 静 □ 本报见习记者 赵暖芷 2021年3月,浙江省青田县“检侨之家”以远程视频为海外华侨解决申诉难题的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 2021年9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与江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侨资侨属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今年2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与浙江省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 2018年以来,浙江青田、温州,广东江门、茂名等传统侨乡的侨联组织为推动解决涉侨投诉信访中的突出问题,与当地检察机关协同配合,探索形成“检侨驿站”“检侨之家”等合作机制,推动涉侨案件妥善合理解决,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取得了积极成效。 检侨合作不断规范、逐步铺开。 贴合涉侨特色 我国国内有数千万归侨侨眷,还有六千多万海外侨胞。侨务工作具有政治性、群众性、涉外性、统战性的特点,决定了涉侨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地方侨联组织和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切实做好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侨联组织在联系服务侨胞、发挥民间力量参与解纷、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等方面独特优势和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细化实化惠侨制度安排和服务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具体工作中,地方侨联组织和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涉侨信访申诉案件,主动做好检察法律文书说理、以案释法工作,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说清说透,用心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 地方侨联组织和检察院在坚持检察工作基本原则的同时,兼顾公开合法,积极稳妥,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等侨务工作基本原则,奠定了检侨合作审慎的总基调。 瞄准热点问题 涉侨案件较为集中在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投资权益保护等领域,涉侨公益诉讼主要集中在侨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 地方检侨合作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侨界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活动,及时掌握侨界留守儿童的就学、监护等情况,对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等及时提供救助和保护。 加强涉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犯罪。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业务交往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合法收益与违法所得的界限。 加大对侨乡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好联系海外侨胞的文化纽带,不断增进海外侨胞对“根、魂、梦”的情感认同。 这些做法正面回应了侨界关切,为快、准、稳办理涉侨案件提供了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措施具体有效 针对“如何在涉侨检察工作中保护海内外侨胞合法权益”这一核心问题,地方检侨合作推出多项具体有效的工作举措。 浙江省义乌市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中心、广东省江门市成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浙江省温州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为侨服务“全球通”公检法司全覆盖、广东省开平市在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为侨服务窗口等,有效减轻了侨胞诉累,切实提高了涉侨案件的办理效率。 还有一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有益探索。例如,聘请海外联络员,建立健全检侨联席会议机制,在侨胞侨企聚集地区设立“检侨之家”“检侨驿站”,适时联合发布涉侨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办理涉侨案件,利用远程视频平台探索跨洋调解、跨境询问、视频举报和申诉,邀请侨界代表委员参加考察调研、公开听证、专家论证活动等。 这些工作举措可操作性强,各地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打造特色检侨合作品牌。 注重综合效果 法律监督要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既是检察工作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更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在办理涉侨案件时,更要以这三个效果为标尺指引办案,通过依法办案体现出鲜明的立场和导向,与侨胞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同频共振。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地方检侨合作注重涉侨案件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充分协调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建立广泛合作;加强与侨商会、侨联法顾委、华侨公益基金会的沟通联络,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风险预警防范、案件联动调解等机制;健全完善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方面联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 检侨合作进一步推动了“大侨务”工作格局构建,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涉侨矛盾不上交、侨界平安不出事、为侨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侨务“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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