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关于对苏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案涉案银行账户依法处置的公告


  我局办理的苏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案,经侦查发现以下人员的相关银行账户(详见附件)涉案,现被我局依法冻结,当事银行账户(卡)开户人、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如对冻结账户资金有异议,请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我局解释说明,由我局进行审查。
  1.本人身份证件或护照;2.被冻结银行卡;3.被冻结银行卡自开户以来或近两年交易流水;4.营业执照、合同、账簿等能够证明被冻结银行账户内资金来源、交易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
  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能说明账户内资金合法来源的,公安机关将对被冻结的涉案银行账户及冻结资金依法进行处置。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滏东派出所一楼专案组(雪驰路87号)
  联系人:刘警官17731802573  毛警官15533000808
  办公电话:0310-8164110
邯郸市公安局邯山区分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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