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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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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民事审判庭被授予
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突出集体

( 2022-04-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本报讯 记者唐荣 通讯员许绿叶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出通报,授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突出集体荣誉称号,对该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深圳的蓝天绿水青山,为推进深圳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进行了表彰。
  据介绍,2020年1月1日起,深圳中院集中管辖东江流域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5市辖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同年6月30日,由深圳中院民庭牵头负责,市中院与东江流域5市检察院建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以基于“一条江”的司法协作,构筑起“一个圈”的生态屏障。
  2021年1月27日,深圳中院民庭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判决一宗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系广东法院首次适用民法典“绿色原则”作出判决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广东省环境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同年4月22日,深圳中院民庭对广东东莞企业污染惠州土壤的一宗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系深圳中院集中管辖以来,宣判的第一宗深圳市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为支持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保障生态环境修复,深圳中院民庭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在深圳设立生态环境公益基金,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等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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