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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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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驰 见习记者范瑞恒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与天津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个方面就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作出规定,切实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以“五个坚持”明确了行政争议实质性联动化解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以坚持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坚持分工负责有效做到各司其职,以坚持沟通协调不断增强整体合力,以坚持公正高效着力提升解纷实效,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围绕解纷过程、解纷难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针对矛盾纠纷提前预防、就地化解,提出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诉源治理等措施;针对化解争议过程中权利保障问题,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措施;针对延伸解纷实效,推进社会治理,提出协调重大案事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等措施,确保解纷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促进依法行政、协调化解、调研培训等机制,通过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着力打造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动新格局。 此外,《意见》对落实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实现真联动、实解纷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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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五个坚持”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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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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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驰 见习记者范瑞恒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与天津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个方面就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运行作出规定,切实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以“五个坚持”明确了行政争议实质性联动化解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以坚持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坚持分工负责有效做到各司其职,以坚持沟通协调不断增强整体合力,以坚持公正高效着力提升解纷实效,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围绕解纷过程、解纷难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针对矛盾纠纷提前预防、就地化解,提出促进依法行政,强化诉源治理等措施;针对化解争议过程中权利保障问题,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措施;针对延伸解纷实效,推进社会治理,提出协调重大案事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等措施,确保解纷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促进依法行政、协调化解、调研培训等机制,通过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着力打造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动新格局。 此外,《意见》对落实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实现真联动、实解纷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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