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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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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司法与行政执法齐发力护一河安宁

( 2022-03-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洪  叶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为保护水资源,答好温瑞塘河生态环境与人文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时代课题,有效将地方立法司法化,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依托《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借鉴大运河司法保护机制,发布《关于发挥审判职能加强温瑞塘河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典型案例及法律汇编。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行政机关开启温瑞塘河司法、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从“政府主导型单一整治”转向“司法部门介入的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模式。
  在温州鹿城南塘风貌街,温瑞塘河穿越而过,河与拱桥错落有致,白鹿洲公园依河而建。这里被美誉为温州城市“会客厅”。
  温瑞塘河被称为温州的母亲河,流经鹿城、瓯海、龙湾、瑞安等“三区一市”,自东晋时期由人工开凿,后经疏浚、修筑,形成人工与自然水源交织的河道,是温州山水城市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温瑞塘河流域开发与建设如火如荼,与此同时,违法施工、违章搭建、水土污染、征收补偿、工程建设、旅游服务、配套租赁等行政、民事纠纷陆续出现。
  由于温瑞塘河流域内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缺乏沟通与协作机制,难以形成保护合力,生态环境与人文资源保护的行政执法、司法裁判面临考验。作为集中管辖温州市环保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鹿城区法院制定上述《意见》,将搭建沟通联络平台、统一裁判尺度。《意见》共十六条,旨在妥善协调温瑞塘河流域上中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水中岸上的关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全方位保护。注重生态资源和人文遗产的保护,尤其保护如龙舟等具有温州地域色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温瑞塘河流域历史文化的传统格局和风貌。涉及“三审合一”,即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环境公益诉讼等专业化、团队化审判及交流协作、工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等。摆脱路径依赖,强化数智赋能。如鹿城区法院将依托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筹建的生态环境智能治理系统“绿源智治”,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共享法庭”,将传统的“线下”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业务衔接流程迁移至“线上”。强化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司法监督,针对温瑞塘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及人文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保护。
  悠悠塘河景,流淌入客心。“千年塘河”将与现代体育竞技碰撞出历史与人文火花。保护一条河,增色一座城,鹿城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司法加持,使温瑞塘河葆有“活的遗存”,增添“美的享受”,让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 幸福温州”乘“运”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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