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
|
|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 本报通讯员 王思洋
科学路派出所户籍大厅,窗明几净,前来更换驾驶证的王先生还没来得及感慨办证的方便,民警的一句问话让他微微有些愣神。 “您看看您还需要办点什么业务?” 这句常在银行等服务场所听到的话,现在不仅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各级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单位的口头禅,更是包头公安全心全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 用心办好每一件“小案” 改变的表象在习惯,深层在意识。 “有劲儿不知道如何使!”包头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王洋感慨道,“经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为民思想意识方面已经有了极大提升,但是擅长打击犯罪、管理治安的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民警,如何发挥专长优化营商环境,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年初自治区党委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包头市公安局党委紧跟决策部署,片刻不等待、片刻不迟缓,第一时间开展部署落实,以“大讨论活动”为抓手,迅速掀起学习谈论热潮。 “学习、讨论,是为了摆脱思维桎梏,明白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市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范新宇表示,“公安机关作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休戚相关的职能部门,更应身先士卒,主动出击,从思想意识第一步开始就走稳走实。” 为此,包头市公安局采取“三同步”举措,以大讨论工作为抓手,全力夯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思想基础。 强化“三项举措”,同步与时间“赛跑”。将“大讨论活动”列为“一把手”工程,第一时间成立组织机构,第一时间细化落实任务,细化“大讨论活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38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制统筹推进市局大讨论活动开展。 推行“三种模式”,同步与活动“共享”。坚持集体研学,领导领学,坚持个人自学“三学”同步,确保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将法治化营商环境思想切实渗透到每一名民辅警脑海中、心田里。 起底“三类问题”,同步与企业“攻坚”。注重“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中央第八巡视组第一批、第二批教育整顿涉法涉诉信访未化解案件,长期“挂案”的涉企案件和在办的涉企案件进行梳理查摆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坚决做到补短板、堵漏洞、破难题、固根本,引导广大民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小事”,让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止于至善”。 担起便民利企社会责任 清晨,太阳尚未升起,在昆河中桥上,警灯已悄然闪烁…… 因受疫情影响,包钢集团数万人无法乘坐班车上下班,私家车、非机动车数量激增,上下班期间道路通行情况立刻就成了阻碍企业正常运转的难题。 “我们立刻安排警力,在进入包钢厂区的各个路口实行‘加强版’高峰勤务,早到、晚退,争取做到每一名职工不因道路拥挤而耽误正常上下班。”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康体俊说,“事实上,在出台政策前,我们已经接到通知,并立刻做出安排部署,这样及时的响应,得益于长期以来警企合作建立的优良基础。” 想在前、做在前,这是包头公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另一个重点。 开发区公安分局稀土路派出所辖区内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带来一个问题的是无犯罪证明办理业务需求量很大。而就是这个简单的无犯罪证明,却成了困扰企业和工人的大难题。 “理论上,无犯罪证明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这就导致找来大批工人准备开工,却发现很多人无法正常上工。”稀土路派出所所长王行晨说,“但事实上,有无犯罪情况,基本上每个派出所都能查到。” 不开,无责;开了,担责,但是担负起的更是公安机关便民利企的社会责任。 一个派出所先行先试,继而全分局明确放开,到现在的全市派出所学习借鉴,这样的真正为民、为企的革新举措,正在全市各个公安机关遍地开花,迎风招展。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办理身份证9669张(含省外身份证1196张),出入境业务类证件935份,在年初的全市政府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包头公安以95.5%的满意率,位于第一梯队。 考虑在前解决企业困难 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转变案件打击思路,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其中,是包头公安工作的另一个新变化。 该局先后出台《包头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十个必须十二个做到》等文件,对企业相关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的账目、账户、资金、财产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资产、资金采取强制措施后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陷于停顿、破产、倒闭的,可暂停采取强制措施或暂缓执行强制措施。 同时,推行“四级审核把关制”和“集体议案制”,在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返还等执法环节坚持集体研究。今年以来,未对涉企案件嫌疑人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经查证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均已实现三日内解除强制措施。 “我们经侦部门作为一线执法办案机关,办理的案件大多数涉及企业利益,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既要维护法律效果,又要体现社会效果,我们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合法权利,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就是对企业的保护,对我市营商环境最大的贡献。”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莫日根表示。 “公安机关近几年的变化太大了。”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煜说,“怎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很多事情公安机关都站在了企业的角度,考虑到了我们的前面,真的感受到了民警们为企业的付出与努力。”
|
|
书写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篇章
|
包头公安系统开展大讨论活动带来工作新变化
|
|
|
( 2022-03-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 本报通讯员 王思洋
科学路派出所户籍大厅,窗明几净,前来更换驾驶证的王先生还没来得及感慨办证的方便,民警的一句问话让他微微有些愣神。 “您看看您还需要办点什么业务?” 这句常在银行等服务场所听到的话,现在不仅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各级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单位的口头禅,更是包头公安全心全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 用心办好每一件“小案” 改变的表象在习惯,深层在意识。 “有劲儿不知道如何使!”包头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王洋感慨道,“经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为民思想意识方面已经有了极大提升,但是擅长打击犯罪、管理治安的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民警,如何发挥专长优化营商环境,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年初自治区党委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包头市公安局党委紧跟决策部署,片刻不等待、片刻不迟缓,第一时间开展部署落实,以“大讨论活动”为抓手,迅速掀起学习谈论热潮。 “学习、讨论,是为了摆脱思维桎梏,明白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市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范新宇表示,“公安机关作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休戚相关的职能部门,更应身先士卒,主动出击,从思想意识第一步开始就走稳走实。” 为此,包头市公安局采取“三同步”举措,以大讨论工作为抓手,全力夯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思想基础。 强化“三项举措”,同步与时间“赛跑”。将“大讨论活动”列为“一把手”工程,第一时间成立组织机构,第一时间细化落实任务,细化“大讨论活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38项,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制统筹推进市局大讨论活动开展。 推行“三种模式”,同步与活动“共享”。坚持集体研学,领导领学,坚持个人自学“三学”同步,确保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将法治化营商环境思想切实渗透到每一名民辅警脑海中、心田里。 起底“三类问题”,同步与企业“攻坚”。注重“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中央第八巡视组第一批、第二批教育整顿涉法涉诉信访未化解案件,长期“挂案”的涉企案件和在办的涉企案件进行梳理查摆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坚决做到补短板、堵漏洞、破难题、固根本,引导广大民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小事”,让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止于至善”。 担起便民利企社会责任 清晨,太阳尚未升起,在昆河中桥上,警灯已悄然闪烁…… 因受疫情影响,包钢集团数万人无法乘坐班车上下班,私家车、非机动车数量激增,上下班期间道路通行情况立刻就成了阻碍企业正常运转的难题。 “我们立刻安排警力,在进入包钢厂区的各个路口实行‘加强版’高峰勤务,早到、晚退,争取做到每一名职工不因道路拥挤而耽误正常上下班。”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康体俊说,“事实上,在出台政策前,我们已经接到通知,并立刻做出安排部署,这样及时的响应,得益于长期以来警企合作建立的优良基础。” 想在前、做在前,这是包头公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另一个重点。 开发区公安分局稀土路派出所辖区内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带来一个问题的是无犯罪证明办理业务需求量很大。而就是这个简单的无犯罪证明,却成了困扰企业和工人的大难题。 “理论上,无犯罪证明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这就导致找来大批工人准备开工,却发现很多人无法正常上工。”稀土路派出所所长王行晨说,“但事实上,有无犯罪情况,基本上每个派出所都能查到。” 不开,无责;开了,担责,但是担负起的更是公安机关便民利企的社会责任。 一个派出所先行先试,继而全分局明确放开,到现在的全市派出所学习借鉴,这样的真正为民、为企的革新举措,正在全市各个公安机关遍地开花,迎风招展。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办理身份证9669张(含省外身份证1196张),出入境业务类证件935份,在年初的全市政府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包头公安以95.5%的满意率,位于第一梯队。 考虑在前解决企业困难 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转变案件打击思路,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其中,是包头公安工作的另一个新变化。 该局先后出台《包头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十个必须十二个做到》等文件,对企业相关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的,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的账目、账户、资金、财产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资产、资金采取强制措施后可能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陷于停顿、破产、倒闭的,可暂停采取强制措施或暂缓执行强制措施。 同时,推行“四级审核把关制”和“集体议案制”,在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返还等执法环节坚持集体研究。今年以来,未对涉企案件嫌疑人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经查证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均已实现三日内解除强制措施。 “我们经侦部门作为一线执法办案机关,办理的案件大多数涉及企业利益,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既要维护法律效果,又要体现社会效果,我们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合法权利,严格依法、依程序办案,就是对企业的保护,对我市营商环境最大的贡献。”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莫日根表示。 “公安机关近几年的变化太大了。”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煜说,“怎么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很多事情公安机关都站在了企业的角度,考虑到了我们的前面,真的感受到了民警们为企业的付出与努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