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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20起矿产违法典型案件
将重点关注三类矿产违法行为

( 2022-03-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20起矿产违法典型案件。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表示,针对矿产违法的新形势新特点,自然资源部将在执法中重点关注特殊区域、战略性矿种和当前新的违法形式。一是重点关注并严肃查处在长江黄河流域等生态敏感区的违法采矿案件;二是重点关注并严肃查处违法开采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如稀土等;三是重点关注并严肃查处建设工程实施中采矿牟利、以修复治理名义违法采矿等无证开采行为。
  “针对以上违法行为,我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督促指导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依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同时,我们将督促指导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违法线索移交移送,有关情况相互通报,共同制止违法采矿行为。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在案件移送、破坏价值认定等方面的合作,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崔瑛说。
  公开通报的3类案件,第一类为无证采矿案件(10起),该类案件查处的是企业或个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第二类为越界采矿案件(6起),该类案件查处的是矿业权主体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第三类为以各类工程为名的违法采矿案件(4起),该类案件查处的是企业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等工程的名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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