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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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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统一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限额

( 2022-03-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本报讯 记者郑剑峰 通讯员刘纯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规范全省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
  《通知》规定,3月15日起,陕西省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人民币41760元以下(含41760元)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对于案件标的额超过人民币41760元,但在167040元以下(含167040元)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对于为何将适用标的限额确定为41760元?陕西高院民一庭庭长赵学玲告诉记者,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陕西高院以《陕西统计年鉴2021》发布的城镇非私营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基数,并规定在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公布前,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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