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3月16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宣判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青少年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进行。本次宣判是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右江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青少年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惩戒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法院将少年法庭“搬”到基地,交警、法官、检察官等根据各自职责,同步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惩罚、警戒、教育,警醒大家树立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图为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马艳 本报通讯员 马振山 摄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法治日报》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