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13 13/13 12 13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公告专栏

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3-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张林:本院受理原告赵文松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6348号 马松:本院受理原告唐圣经与你、第三人孙其森、孙兆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3 民初63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苏1323民初6341号 朱艳红、陆波:本院受理原告孙云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3民初63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737号 朱占洋:本院受理原告王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23民初737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苏1323民初739号 唐峰:本院受理原告刘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323民初739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1765号 船山区筑缘建材经营部、遂宁开发区福兴食材经营部、谢勇军、唐芬:本院受理原告杨博文诉被告船山区筑缘建材经营部、遂宁开发区福兴食材经营部、谢勇军、唐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冀0107民初60号 刘文东、靳冕、刘文朝、张勇彬:本院受理原告崔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107民初6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遇法定休假日顺延)。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李翔:本院受理原告黄香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9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浮龙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1434号 四川沃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鸿、罗永超与被告四川沃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恒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阮氏锦绒(NGUYEN THI CAM NHUNG):本院受理原告徐守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本院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陈氏锦宣(TRAN THI CAM TUYEN):本院受理原告景登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本院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2021) 浙0784民初6181号 被告:徐文良,男,196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上饶市葛仙山乡朱村村徐家自然村16号,公民身份号码:362324196410084816:本院受理原告洪乃金与被告徐文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由于被告徐文良下落不明,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浙0784民初61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徐文良支付原告洪乃金工资人民币26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自2021年9月14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洪乃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0元,公告费1248元,合计1698元,由被告徐文良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2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十五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浙0784民初5859号 被告:浙江禄复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九鼎路100号内第二幢;法定代表人:何吉磊;被告:何裕辉,住山东省滕州市柴胡店镇何庄村7号,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8501176419:原告永康市微特电机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禄复科技有限公司、何裕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21)浙0784民初58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由被告浙江禄复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永康市微特电机有限公司货款30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从2020年10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由被告浙江禄复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永康市微特电机有限公司为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万元;三、由被告何裕辉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第一、二、三项限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80元,公告费1806元,合计7786元,由被告浙江禄复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由被告何裕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01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6885号 马雷、周录雪: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6921号 任国森: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你与姚龙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1)豫0402民初6886号 郑洪亮、杨保祥: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诉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西安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上海金佰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智联易才人才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天劳人仲字〔2021〕第223号(姜华)诉你们关于支付拖欠工资、二倍工资、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与相关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10日内。定于2022年4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仲裁庭(乌市碱泉二街199号)公开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裁决。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虹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明江诉你公司关于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彝劳人仲案字〔2022〕第6号)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空白答辩书、出庭通知书各1份共6份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你公司提出答辩书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5个工作日前,定于2022年5月24日8时30分在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请准时参加,否则将作缺席审理、裁决。
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华晨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职工郭寿伟于2019年07月27日所受工伤经昭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云南省昭通市劳鉴2022年5306992022CC00027《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为:伤残十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无。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志胜(身份证号码152728197011143615)、杜巧林(身份证号码152728197211193625)、贾志刚(身份证号码620422198709036417)、马凯(身份证号码152726198410083615):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你们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鄂仲字(2019)第0909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选(指)定首席仲裁员声明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质证、认证表、权利义务告知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书、仲裁员名册、仲裁规则、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共十三份仲裁庭庭前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2022年4月8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和选定仲裁员期满后的第19日(2022年5月13日)9时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34号仲裁大厦五楼511第二仲裁庭)不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联系电话:0477-8379162。
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