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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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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留下无悔的奋斗足迹
· 高质量建言资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 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巡回审判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 进一步厘清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责任边界
· 江苏设立首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慈善基金

江苏设立首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慈善基金

( 2022-03-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刘莎赵春燕 为进一步拓宽涉案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途径,集聚社会力量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关爱救助工作,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在江阴市慈善总会设立“澄爱护苗”慈善基金。
  作为国家司法救助的有益补充,该基金主要针对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及司法保护领域内的未成年人,也是自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以来江苏省设立的首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慈善基金。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可以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主动提出申请,经慈善总会审核后发放并开展救助。
  据了解,该基金所用资金来源于社会组织、团体、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捐赠或通过网络公开募集,为了规范资金的使用,江阴市检察院近日会同江阴市慈善总会制定《“澄爱护苗”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基金来源、使用范围、审核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同时,第三方机构会对慈善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澄爱护苗”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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