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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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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晨2021年11月至2022年春节前夕,新疆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农民工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42件,帮助312名农民工讨薪624万余元。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的联系沟通,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分别与相关单位签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和相关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试行)》等文件,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有效提高农民工讨薪案件办理质效。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关口”前移,主动与所属区县劳动监察部门对接,选派业务能力突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官在劳动监察部门值班,掌握案件线索,向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起诉不是目的,帮助农民工拿到拖欠工资才是关键。检察官坚持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帮助农民工讨薪,主动参与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案件,深入开展释法说理、调解疏导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促使101起案件当事人达成诉前和解协议,占受理支持起诉案件总量的70.14%。针对双方争议较大,无法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案件,在充分调查核实、帮助农民工收集固定证据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全程跟踪,提升农民工权益保护效果。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时,在向法院发出书面支持起诉意见书的同时,多次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与法院进行沟通,督促法院加快办理。同时协助法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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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检察机关助力农民工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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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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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晨2021年11月至2022年春节前夕,新疆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农民工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42件,帮助312名农民工讨薪624万余元。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的联系沟通,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分别与相关单位签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和相关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试行)》等文件,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有效提高农民工讨薪案件办理质效。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关口”前移,主动与所属区县劳动监察部门对接,选派业务能力突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官在劳动监察部门值班,掌握案件线索,向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起诉不是目的,帮助农民工拿到拖欠工资才是关键。检察官坚持用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成本帮助农民工讨薪,主动参与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案件,深入开展释法说理、调解疏导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促使101起案件当事人达成诉前和解协议,占受理支持起诉案件总量的70.14%。针对双方争议较大,无法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案件,在充分调查核实、帮助农民工收集固定证据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全程跟踪,提升农民工权益保护效果。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时,在向法院发出书面支持起诉意见书的同时,多次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与法院进行沟通,督促法院加快办理。同时协助法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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