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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
深入进行研究论证

( 2022-02-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获悉,该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研究代表提出的有关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议案的建议,在完善国务院有关批发市场规定的内容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深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法进行研究论证。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的议案。议案提出,农产品批发市场乱批乱建、重复建设问题较为突出,扰乱了农产品流通秩序,建议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加强批发市场规划,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和审批制度,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等。
  对此,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农业农村部认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仍将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由于缺乏有效规划布局调控和准入退出机制,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直处于完全自由竞争和无序发展状态,赞成尽快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国家发改委提出,近期司法部正在研究起草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考虑到立法需要较长的过程,建议在此规定起草中,研究吸纳代表议案所提建议。商务部、农业农村部表示,国务院有关规定的起草将为立法奠定良好基础,并将在今后有关立法工作中积极配合。司法部认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已经针对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作了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在加强现有法律和政策文件执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论证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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