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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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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 本报见习记者 李 娜 □ 本报通讯员 程 英
如何找准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有效“抓手”,在杜绝监督虚化、泛化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切实增强党委政法委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法治引领? 2021年7月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委政法委通过“听案”常态化、评案专业化、督案精准化、备案规范化、不干预办案制度化的“五案”机制,推动执法监督实现被动向主动、事后向事中转变,让执法监督不再蜻蜓点水、无关痛痒,而是长出了“牙齿”狠狠咬住执法司法中的“不规范”。“五案”机制实施后,全市没有出现重大执法办案过错问题,抗诉、二审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趋势明显,涉法涉诉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34%。 “‘五案’机制不仅把执法监督变成一把‘利剑’,也让政法委自身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提升,实现‘双丰收’!”泰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绪扩说,“五案”机制提升了执法司法质效,也提高了政法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 常态听案听后有音 在泰安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每月“听案”是雷打不动的“硬杠杠”。 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各科室(部)和委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每人每月参加“听案”不少于两次。政法委根据法院月初发布的当月公开审理案件目录制定“听案”计划,以机关科室或党小组为单位,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随机组成3人至5人“听案”小组,听取公开庭审案件。 “常态化‘听案’把学法课堂搬到庭审现场,这种沉浸式学习对政法委干部来说是最好的‘充电’。”泰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洪勇说。为了提高“听案”效果,泰安市委政法委每月召开一次交流会分享心得,定期邀请法官、专家、律师解疑释惑,并组织“法律随堂测试”“有案我来说”大讲堂,形成了钻研政法业务、争当工作行家里手的氛围。2021年7月以来,全市政法委系统共组织现场“听案”2980人次、518件,人均“听案”14.9场次。 “听案”不是一听了之,而是听后有音。2021年7月以来,泰安市各级政法委实时向法院反馈问题建议53条。针对司法礼仪、庭审秩序等问题,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意见,采取在审判台醒目位置设置提醒标语等改进措施,推动庭审规范化。 “对法官来说,政法委干部现场‘听案’是对庭审的无形监督,督促法官提前准备、严格规范开好庭。”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于永刚说。据统计,诉讼当事人对政法委“听案”的518件案件满意度达到100%。2021年7月至12月,全市一审案件被发改率同比降低2.04%、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2.45%。 评案督案靶向施治 2010年,东平县村民王某因农作物被毁坏,与张某发生矛盾纠纷。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认定张某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系民事纠纷范畴,不予立案。随后,王某因此事持续上访十余年。 2021年7月,泰安市委政法委将此案作为重点,组织东平县委政法委、市直公检法业务骨干、律师等成立专班展开评查。针对王某反映的不予立案问题,专班先后20多次到公安机关、乡镇、村居走访、谈话,仔细查资料看案卷,最终认定该案符合不予立案标准,不存在有案不立情形,出具了客观公正的评查报告。为了安抚王某情绪,专班工作人员登门给王某讲法律、讲事理,发动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一起做思想工作,还为王某筹措了帮扶救助资金,深深打动了王某,王某表示不再上访。 泰安市委政法委将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构建起政法委统一领导、专班异地交叉评查、专家团集中评查的专业化评案格局。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直法检公三长任副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从政法各部门抽调骨干组成案件评查专班,聘请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组建案件评查专家团,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评查,年终进行一次总评。评案以查清原执法司法案件是否存在错误瑕疵、信访当事人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原信访化解工作是否到位“三查”为原则,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信访化解等方面全面展开。2021年7月以来,共组织评案3次、449件,推动106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罢访。 如何强化本地具有较大影响案件的督办,合力啃下疑难案件办理“硬骨头”?泰安市委政法委对上级交办的以及本级、下级提请督办的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群众利益、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重大案件等,通过抓实登记、交办、督查、反馈、报告五个环节,做到台账管理、挂账销号。落实政法委包案领导、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四级”包案责任制度,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人马、一抓到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共下发督办通知16次、督办案件47件,按期报结率100%。 规范办案成为自觉 泰安市委政法委通过加强备案规范化、坚持不干预办案制度化,让政法机关时刻绷紧规范执法司法的弦,使规范办案成为自觉。 在规范化备案中,泰安市规定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对重大事项情况要及时主动报告备案,并将报告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政治督察范围,特别是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建立“一案一表”工作体系,实况跟踪工作进展、事态发展、处理结果。2021年,全市政法委共备案各类事项27件,实现了应报尽报、准确规范、及时高效。 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泰安市委政法委梳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违规情形等40个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编印成册,实现政法干警“三个规定”随身携带、随时学习,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全市政法干警签订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并由“一把手”带领集体承诺宣誓,将纪律掷地有声地刻在每个人心中。利用政法融媒体等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宣传内容,扩大社会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泰安市政法机关共查处违反“三个规定”情形80起,同比下降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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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法监督长出“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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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以“五案”机制为抓手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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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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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姜东良 □ 本报见习记者 李 娜 □ 本报通讯员 程 英
如何找准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有效“抓手”,在杜绝监督虚化、泛化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切实增强党委政法委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法治引领? 2021年7月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委政法委通过“听案”常态化、评案专业化、督案精准化、备案规范化、不干预办案制度化的“五案”机制,推动执法监督实现被动向主动、事后向事中转变,让执法监督不再蜻蜓点水、无关痛痒,而是长出了“牙齿”狠狠咬住执法司法中的“不规范”。“五案”机制实施后,全市没有出现重大执法办案过错问题,抗诉、二审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下降趋势明显,涉法涉诉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34%。 “‘五案’机制不仅把执法监督变成一把‘利剑’,也让政法委自身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提升,实现‘双丰收’!”泰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绪扩说,“五案”机制提升了执法司法质效,也提高了政法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 常态听案听后有音 在泰安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每月“听案”是雷打不动的“硬杠杠”。 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各科室(部)和委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每人每月参加“听案”不少于两次。政法委根据法院月初发布的当月公开审理案件目录制定“听案”计划,以机关科室或党小组为单位,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随机组成3人至5人“听案”小组,听取公开庭审案件。 “常态化‘听案’把学法课堂搬到庭审现场,这种沉浸式学习对政法委干部来说是最好的‘充电’。”泰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洪勇说。为了提高“听案”效果,泰安市委政法委每月召开一次交流会分享心得,定期邀请法官、专家、律师解疑释惑,并组织“法律随堂测试”“有案我来说”大讲堂,形成了钻研政法业务、争当工作行家里手的氛围。2021年7月以来,全市政法委系统共组织现场“听案”2980人次、518件,人均“听案”14.9场次。 “听案”不是一听了之,而是听后有音。2021年7月以来,泰安市各级政法委实时向法院反馈问题建议53条。针对司法礼仪、庭审秩序等问题,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落实意见,采取在审判台醒目位置设置提醒标语等改进措施,推动庭审规范化。 “对法官来说,政法委干部现场‘听案’是对庭审的无形监督,督促法官提前准备、严格规范开好庭。”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于永刚说。据统计,诉讼当事人对政法委“听案”的518件案件满意度达到100%。2021年7月至12月,全市一审案件被发改率同比降低2.04%、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2.45%。 评案督案靶向施治 2010年,东平县村民王某因农作物被毁坏,与张某发生矛盾纠纷。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认定张某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系民事纠纷范畴,不予立案。随后,王某因此事持续上访十余年。 2021年7月,泰安市委政法委将此案作为重点,组织东平县委政法委、市直公检法业务骨干、律师等成立专班展开评查。针对王某反映的不予立案问题,专班先后20多次到公安机关、乡镇、村居走访、谈话,仔细查资料看案卷,最终认定该案符合不予立案标准,不存在有案不立情形,出具了客观公正的评查报告。为了安抚王某情绪,专班工作人员登门给王某讲法律、讲事理,发动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一起做思想工作,还为王某筹措了帮扶救助资金,深深打动了王某,王某表示不再上访。 泰安市委政法委将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构建起政法委统一领导、专班异地交叉评查、专家团集中评查的专业化评案格局。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直法检公三长任副组长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从政法各部门抽调骨干组成案件评查专班,聘请法学专家、资深律师组建案件评查专家团,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评查,年终进行一次总评。评案以查清原执法司法案件是否存在错误瑕疵、信访当事人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原信访化解工作是否到位“三查”为原则,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信访化解等方面全面展开。2021年7月以来,共组织评案3次、449件,推动106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罢访。 如何强化本地具有较大影响案件的督办,合力啃下疑难案件办理“硬骨头”?泰安市委政法委对上级交办的以及本级、下级提请督办的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群众利益、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重大案件等,通过抓实登记、交办、督查、反馈、报告五个环节,做到台账管理、挂账销号。落实政法委包案领导、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四级”包案责任制度,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人马、一抓到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共下发督办通知16次、督办案件47件,按期报结率100%。 规范办案成为自觉 泰安市委政法委通过加强备案规范化、坚持不干预办案制度化,让政法机关时刻绷紧规范执法司法的弦,使规范办案成为自觉。 在规范化备案中,泰安市规定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对重大事项情况要及时主动报告备案,并将报告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政治督察范围,特别是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建立“一案一表”工作体系,实况跟踪工作进展、事态发展、处理结果。2021年,全市政法委共备案各类事项27件,实现了应报尽报、准确规范、及时高效。 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泰安市委政法委梳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违规情形等40个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编印成册,实现政法干警“三个规定”随身携带、随时学习,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全市政法干警签订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并由“一把手”带领集体承诺宣誓,将纪律掷地有声地刻在每个人心中。利用政法融媒体等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宣传内容,扩大社会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泰安市政法机关共查处违反“三个规定”情形80起,同比下降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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