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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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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项制度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
湖北政法系统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制约队伍建设共性问题

( 2022-02-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张晨 刘志月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湖北省政法系统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既系统集成教育整顿的经验成果,又着力解决制约队伍建设的共性问题,统筹“当下治”与“长久立”,切实巩固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
  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整顿办常务副主任王兴於介绍说,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湖北紧盯《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推进建章立制任务》中确定的重点任务,按照系统集成、边治边建、急用先建原则,分类梳理、加快推进,截至目前,需由省级层面制定的58项制度,已全部制定完成。
政法队伍焕发出勃勃生机
  “我省加强制度机制评估论证和贯彻执行,对制度‘空转’、执行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不利后果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倒逼制度执行硬落实。”王兴於说,经过教育整顿洗礼,全省政法机关发生了显著变化,政法队伍焕发出勃勃生机。
  王兴於细数教育整顿带来的变化:
  ——政治忠诚进一步提升。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政法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显著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意识明显强化,法纪意识明显增强,有力整治了机关作风顽疾,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干事创业的评价导向逐步形成。
  ——执法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既彻底整治了一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又对政法干警执法司法理念、作风、方式、方法等带来重大变革,群众意识、服务意识、程序意识、精细意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企业对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的反映和投诉大幅减少,满意度稳步提升。
  ——建章立制进一步做实。有效推动了一批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基本建立起防范政法干警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违反“三个规定”等顽瘴痼疾和机关作风顽疾的制度屏障,为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了“长久立”的制度保障。
  ——表率作用进一步彰显。在教育整顿中,省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对领导机关应该起到的表率作用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得到有力整治,在政治、思想、作风和执法司法质量效率等各方面当标杆做表率的意识不断增强,积极为基层解难题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高。
  ——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有力激发了政法干警履职尽责的思想动力,有效实现了“两手抓、两促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为全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成效。
提高减刑假释办案质量
  针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问题,湖北省监狱管理系统成立215个工作专班,组织警力1700余人,扎实开展培训,制定案件排查表,通过重点案件核查、智能化数据排查、抽样交叉评查等形式,全面开展案件排查和重点筛查。同步出台9项常治长效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紧盯‘纸面服刑’、涉黑涉恶、重大立功3类重点问题,对‘减假暂’案件深入排查核查后,以建章立制为抓手,补齐漏洞和短板,着力提升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贾石松表示。
  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在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方面,细化落实《湖北省监狱关于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进一步统一执法的标准和尺度,明确执法监督的要求,做好衔接配合,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研究出台湖北省《监区重要执法工作集体审议办法(试行)》等8项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监狱减刑、假释集中审核制度,统一办案标准,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减刑假释办案质量,确保公平公正,降低执法风险。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10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的意见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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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省、市两级检察院出台整治顽疾相关制度40余项,提升了全系统、全链条联动共治顽疾质效。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周蕾对此深有体会:“随着检察职能的调整和检察理念的更新,在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难题缺乏先例可循。通过教育整顿梳理出来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规章制度,打通了路径、理顺了流程、提升了效能。”
通过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网上立案,法院收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统一全院立案标准和必备材料清单;执行案款到账后7个工作日内发还,当事人无须提供收款凭证……提供标准便利的诉讼服务,是武汉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之一。
  湖北法院以“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基础,配套制定民商事、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文件7件,形成“1+N”制度体系,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深化制度创新,大力开展破产处置府院联动、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重大涉企案件当场立案登记、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等试点,建立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机制、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法院与工商联常态化沟通机制等多项机制,通过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在行政审判方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全省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营商环境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通过指标化考评分值权重设计,形成全省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营商环境工作考评体系,逐步引导涉企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5%以上。针对“年底不立案”“违法超审限”问题,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强化司法便民措施的意见(试行)》《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规定(试行)》等制度,着力解决年底立案难和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等问题。
  湖北省公安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3条措施,持续发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红黑榜”;坚持“当下改”“长久立”,建章立制108项,堵漏洞、治顽疾、补短板,化解信访积案872起。聚焦执法“最初一公里”,将全省110接处警系统全部接入警综平台,精准监控分析警情数据,避免“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全面查纠“趋利执法”,共排查2019年以来各类案件4552起,发现整改问题120个。全省“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实现全覆盖,2.7万余名民警辅警就近服务企业和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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