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9 9/9 8 9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人民法院公告
· 公告专栏

人民法院公告

( 2022-0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香港金柏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李文胜:本院立案执行合肥天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香港金柏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1)皖0191执1201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合肥天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香港金柏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李文胜为本案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未提出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礼:本院受理原告黄忠奎诉被告孙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江苏脉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原告丹东市振安区锐宇彩钢加工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无锡宏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宏、贾显政:本院受理的常德市同创包装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39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王飞鹏: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05民初4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高亮、胡永辉:本院已受理原告郭大章、刘家胜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赵威:本院已受理原告丁晓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伟中:本院已受理原告孟庆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正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范德红:本院受理原告周德宝、王多和、贾仁贵、周梦婷、周梦蝶、周梦雪与被告范德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54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梁奇兵、叶正龙:本院受理赵吉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54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偿还赵吉风借款10000元及2021年10月11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的逾期利息,至款清日止。案件受理费50元,由梁奇兵负担)。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小甸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循、方心东:本院受理赵吉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54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偿还赵吉风借款20000元及2021年10月11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的逾期利息,至款清日止。案件受理费300元,由王循负担)。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小甸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沈勇、寿县左岸假日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玲与被告沈勇、寿县左岸假日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422民初5720号民事判决书及原告沈玲的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亚:本院受理(2021)浙0382民初11512号原告晋帅与被告陈亚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文书上网通知书、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龙思宇:本院受理饶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川1322民初229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7日下午15:00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龙思宇:本院受理冉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川1322民初22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7日下午15:00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龙思宇:本院受理罗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川1322民初22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7日下午15:00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黄卫(男,1986年9月2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龙潭镇花田村谢家组0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43022119860921173X):本院受理原告师修中、师文贺、王丽、王美与被告黄卫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2民初11296号案件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杨迎晖:本院受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4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巴路涛、谢冬玲:本院受理原告鞍山市置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3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家清家用净水器中心、李金刚:本院受理刘业成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家清家用净水器中心、李金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304民初31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张士锋:本院对原告上海钰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士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021)皖1202民初1657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支付物业费3804元,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高云峰:本院对原告周玉超诉被告高云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1)皖1202民初1716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要求你支付欠款19700元及利息,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王俊、怀远县宏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严兴旺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乌江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陈洪伟、文江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与被告文江霞、陈洪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一、解除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与被告陈洪伟、文江霞于2015年4月15日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二、被告陈洪伟、文江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借款本金304824.75元;三、被告陈洪伟,文江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支付自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5月20日的利息13336.61元,自2021年5月21日起,以实际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8.85%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支付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四、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对被告陈洪伟、文江霞所抵押的坐落于印江县峨岭街道中洲开发区中洲上城三期A区(A5)6-20-5号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五、被告陈洪伟、文江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印江县支行支付公告费93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72元,由被告陈洪伟、文江霞共同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黔0625民初75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威: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福兴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仇秀胜:本院受理原告王海东诉被告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925民初4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莫祥国:本院受理高鑫与贵州凤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莫祥国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万兴林:本院受理杨为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24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