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9 8/9 7 8 9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当冬奥遇上春节:冬奥特许商品年货节开启
· 宁波一民警在警察节当天因一份意外礼物泪奔
· 宜阳公安构建高精尖防控体系
· 要求各地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政策
· 国内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90.8万件
· 要求企业真实全面准确披露环境信息
·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 漳州森林消防开展防火踏查工作
· 惠州秋长街道禁毒宣传进校园
· 陕西检察干警用坚守诠释家国大爱
· 图片新闻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提醒函
要求各地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政策

( 2022-01-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讯 记者张维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市、区)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简称“不低于”)落实工作,在发放2021年年终奖励性补贴及安排2022年度财政预算时,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
  提醒函提出三条明确要求:一是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各地要强化省级统筹,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落到实处,持续兑现“不低于”。二是畅通民意渠道。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要建立和畅通教师投诉、举报渠道,让教师有渠道了解政策、有平台合理投诉、有机会消除误解。特别是在发放2021年年终公务员和教师奖励性补贴时,要加强政策沟通,把解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省要加强监测和核查,对个别未实现“不低于”或者新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县(市、区),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将继续密切关注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