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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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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咱这评理说事点儿也忒好了,要不然我都要被楼下的油烟呛迷糊了!”一提起“评理说事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桃仙街道桃源社区的居民郑大爷就赞不绝口。 原来,半个月前,家住二楼的郑大爷家楼下新开了一家烧烤店。由于烟道安装不合理,刺鼻的油烟味儿到处乱窜。郑大爷自己几次与烧烤店交涉未果,无奈之下找到了社区的“居民评理说事点”。经现场了解情况后,社区评理说事员郎久义引孝道、摆人情、讲法条,最终说服烧烤店改造烟道,圆满解决了郑大爷的心病。 据了解,在辽宁,无数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小点点”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延伸、汇聚社情民意的“大平台”,有效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建立“小点点” 基层治理“法治化” 得之俄倾,积在平日。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工作内容平常而又琐碎,但却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践中,“村(居)民评理说事点”通过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巧妙运用“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等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苦有可诉,使矛盾在萌芽时期就得以有效纾解。 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强告诉记者:“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从制度上为搭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平台保驾护航,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 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乡贤、社贤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也参与其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依法调解与传统调解相结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此外,“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还不断推动村(社区)依法治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然。利用“说事微信群”、召开说事会等方式,组织群众参与村(居)事务管理。 巧用“小点点” 普法宣传“家常化” “七五”普法工作中,辽宁省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积极宣传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百姓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将普法宣传贯穿于评理说事始终,进一步夯实了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辽宁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王玮介绍说。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注重注入法治元素,调动评理说事员、“法律明白人”等,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和法治文化活动。 近日,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北路某一楼的居民来到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反映旁边小区新建围墙挡光问题。评理说事员召集法官、派出所民警协助解决问题。经实地了解,法官发现小区围墙建设符合规定,遂向居民作了详细法律阐释。就阻拦施工行为违法性,派出所民警进行了宣告。但鉴于该围墙建设对于居民视觉环境的确存在一定影响,经细致调解,项目方同意将围墙设计成铁艺围栏,不影响采光,双方和解。 铁岭调兵山市就充分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宣传栏、评理说事角等户外宣传媒介,结合宪法宣传周、农村集市等时间节点和地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安排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对评理说事员定期进行培训,培育以村干部、评理说事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使评理说事有法可依。 强化“小点点” 服务民生“末梢化”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末梢的延伸,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工作。”王玮表示。 据了解,“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实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及“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有效对接、时时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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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将执业律师、社区综治主任、“两代表一委员”等“法律明白人”纳入评理说事团队,及时解答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也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前不久,朝阳市喀左县兴隆庄镇头道洼村两家村民因为土地边界发生争执,多次发生口角,极有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 评理说事员先行调解无效后,联合兴隆庄镇“玄传涛个人调解室”再次调解。玄传涛利用自身调解经验,给双方当事人讲述了几个因纠纷一时冲动酿成惨剧的案例,以案释法触动了双方当事人内心。最终,当事双方重新划定边界,握手言和。 值得一提的是,智能信息化的运用给“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插上了“智慧”的翅膀。 2021年4月,辽宁省司法厅设计开发了辽宁“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慧评理”,成为全国首个“评理说事”线上智能化服务渠道。百姓足不出户即可反馈问题线索,咨询法律法规,接受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慧评理”上线以来,群众注册数10万余人,访问量56万余次,开展评理说事1万余件。 借力“小点点” 汇聚社情“纵深化” “作为干群关系联系点,‘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是联系群众的‘连心桥’,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王玮评价说。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不但有评理说事功能,也是村(居)民茶余饭后小聚的“唠嗑点”。 谭玉双是锦州市黑山县太和镇胜利村的村民,自打家里挂起了“村民评理说事点”牌子,每天晚饭过后,家里都热闹非凡。 “村里的大事小情,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问题,都能在你一言我一语闲聊中反映出来。”谭玉双说,“我的任务就是为村里收集更多的民意,让百姓的声音能够及时上传。” 群众的烦心事,通过汇总分类,分析研判,一般问题就地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反馈到村(居)委会和司法所,百姓不出村(社区)就能解决。“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真正成为了群众可信赖、可依靠的服务阵地,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据了解,2020年、2021年,“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被辽宁省政府列为民生实事。目前,全省共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万余个,实现了全省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共收集信息线索21.9万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0.9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9万余件,开展宣传教育11.3万余次,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8.5万余件次。 谈及未来,李晓强表示,辽宁省司法厅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新成效,深入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创新发展,使其更好地融入到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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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点点”撑起“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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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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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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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咱这评理说事点儿也忒好了,要不然我都要被楼下的油烟呛迷糊了!”一提起“评理说事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桃仙街道桃源社区的居民郑大爷就赞不绝口。 原来,半个月前,家住二楼的郑大爷家楼下新开了一家烧烤店。由于烟道安装不合理,刺鼻的油烟味儿到处乱窜。郑大爷自己几次与烧烤店交涉未果,无奈之下找到了社区的“居民评理说事点”。经现场了解情况后,社区评理说事员郎久义引孝道、摆人情、讲法条,最终说服烧烤店改造烟道,圆满解决了郑大爷的心病。 据了解,在辽宁,无数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小点点”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延伸、汇聚社情民意的“大平台”,有效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建立“小点点” 基层治理“法治化” 得之俄倾,积在平日。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工作内容平常而又琐碎,但却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践中,“村(居)民评理说事点”通过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巧妙运用“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等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苦有可诉,使矛盾在萌芽时期就得以有效纾解。 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晓强告诉记者:“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从制度上为搭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平台保驾护航,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 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乡贤、社贤和村(社区)法律顾问也参与其中,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依法调解与传统调解相结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此外,“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还不断推动村(社区)依法治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然。利用“说事微信群”、召开说事会等方式,组织群众参与村(居)事务管理。 巧用“小点点” 普法宣传“家常化” “七五”普法工作中,辽宁省依托“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积极宣传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百姓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将普法宣传贯穿于评理说事始终,进一步夯实了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辽宁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王玮介绍说。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注重注入法治元素,调动评理说事员、“法律明白人”等,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和法治文化活动。 近日,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北路某一楼的居民来到社区“居民评理说事点”,反映旁边小区新建围墙挡光问题。评理说事员召集法官、派出所民警协助解决问题。经实地了解,法官发现小区围墙建设符合规定,遂向居民作了详细法律阐释。就阻拦施工行为违法性,派出所民警进行了宣告。但鉴于该围墙建设对于居民视觉环境的确存在一定影响,经细致调解,项目方同意将围墙设计成铁艺围栏,不影响采光,双方和解。 铁岭调兵山市就充分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宣传栏、评理说事角等户外宣传媒介,结合宪法宣传周、农村集市等时间节点和地点,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安排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对评理说事员定期进行培训,培育以村干部、评理说事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使评理说事有法可依。 强化“小点点” 服务民生“末梢化”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末梢的延伸,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的基层基础工作。”王玮表示。 据了解,“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实现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及“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的有效对接、时时联动。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同时,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将执业律师、社区综治主任、“两代表一委员”等“法律明白人”纳入评理说事团队,及时解答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也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前不久,朝阳市喀左县兴隆庄镇头道洼村两家村民因为土地边界发生争执,多次发生口角,极有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 评理说事员先行调解无效后,联合兴隆庄镇“玄传涛个人调解室”再次调解。玄传涛利用自身调解经验,给双方当事人讲述了几个因纠纷一时冲动酿成惨剧的案例,以案释法触动了双方当事人内心。最终,当事双方重新划定边界,握手言和。 值得一提的是,智能信息化的运用给“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插上了“智慧”的翅膀。 2021年4月,辽宁省司法厅设计开发了辽宁“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慧评理”,成为全国首个“评理说事”线上智能化服务渠道。百姓足不出户即可反馈问题线索,咨询法律法规,接受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慧评理”上线以来,群众注册数10万余人,访问量56万余次,开展评理说事1万余件。 借力“小点点” 汇聚社情“纵深化” “作为干群关系联系点,‘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是联系群众的‘连心桥’,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王玮评价说。 “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不但有评理说事功能,也是村(居)民茶余饭后小聚的“唠嗑点”。 谭玉双是锦州市黑山县太和镇胜利村的村民,自打家里挂起了“村民评理说事点”牌子,每天晚饭过后,家里都热闹非凡。 “村里的大事小情,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问题,都能在你一言我一语闲聊中反映出来。”谭玉双说,“我的任务就是为村里收集更多的民意,让百姓的声音能够及时上传。” 群众的烦心事,通过汇总分类,分析研判,一般问题就地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反馈到村(居)委会和司法所,百姓不出村(社区)就能解决。“村(居)民评理说事点”真正成为了群众可信赖、可依靠的服务阵地,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据了解,2020年、2021年,“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被辽宁省政府列为民生实事。目前,全省共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万余个,实现了全省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共收集信息线索21.9万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0.9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9万余件,开展宣传教育11.3万余次,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8.5万余件次。 谈及未来,李晓强表示,辽宁省司法厅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展现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新成效,深入推进“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创新发展,使其更好地融入到基层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大格局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法治辽宁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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