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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助赡养费追缴

( 2022-01-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刘俏

  “3个儿子都不想赡养我们老两口,我想起诉,但是我又不知道怎么办,请检察官再帮帮我!”前不久,年近八旬的杨大爷来到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再次找到当年帮助过他的检察官,说起了现在的困扰。
  原来,杨大爷和老伴患病多年,一直生活在养老院,3个儿子都以自己穷为理由,拒绝支付赡养费。杨大爷想到了当年帮他要回执行钱款的辽中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苏兰兰,于是再次走进辽中区检察院。
  随后,苏兰兰主动与杨大爷的儿子进行沟通,但告知赡养义务未果,苏兰兰便告诉杨大爷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在苏兰兰的帮助下,杨大爷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辽中区检察院认定,杨大爷夫妇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杨大爷的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故依法对此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在辽中区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杨大爷的3个儿子近日被法院判决按月支付赡养费。
  “对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民事主体应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检察机关会坚持必要性、当事人意思自治和有限介入的原则,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体现司法温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辽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有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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