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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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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5日讯 记者张维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今天公布《“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引导先发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援派机构)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方案》明确,2021年至2025年,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从社会工作先发地区遴选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受援地区,力争实现受援地区县域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培育一批政治可靠、成效突出、管理规范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一批扎根乡村、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助受援地区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搭建社会工作服务东西部协作、城乡融合平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方案》,以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结合各地乡村振兴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受援机构,建立援派机构和受援机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实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手计划”全覆盖。鼓励结合援藏、援疆工作实际,选派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口帮扶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延续往年“牵手计划”实施任务,拓展受益范围,创新实施方式,结合各地乡村振兴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际需要,多方筹集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社会资金等,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帮扶方式分为跨省帮扶和省内帮扶两类。跨省帮扶由社会工作先发地区省级民政部门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在省级民政部门协作实施。省内帮扶由省级民政部门在本省(区、市)内组织实施。帮扶任务包括:支持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建立社会工作发展制度。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对参与“牵手计划”实施且成效评估较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创建、乡村振兴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并作为该机构申报国家级相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各省级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对在“牵手计划”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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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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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受援地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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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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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月5日讯 记者张维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今天公布《“十四五”时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引导先发地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援派机构)结对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方案》明确,2021年至2025年,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从社会工作先发地区遴选一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受援地区,力争实现受援地区县域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培育一批政治可靠、成效突出、管理规范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一批扎根乡村、能力突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助受援地区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搭建社会工作服务东西部协作、城乡融合平台,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方案》,以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结合各地乡村振兴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受援机构,建立援派机构和受援机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实现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手计划”全覆盖。鼓励结合援藏、援疆工作实际,选派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口帮扶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延续往年“牵手计划”实施任务,拓展受益范围,创新实施方式,结合各地乡村振兴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际需要,多方筹集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和社会资金等,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帮扶方式分为跨省帮扶和省内帮扶两类。跨省帮扶由社会工作先发地区省级民政部门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所在省级民政部门协作实施。省内帮扶由省级民政部门在本省(区、市)内组织实施。帮扶任务包括:支持建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建立社会工作发展制度。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对参与“牵手计划”实施且成效评估较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创建、乡村振兴评优评先中优先推荐,并作为该机构申报国家级相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各省级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对在“牵手计划”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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