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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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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鲍静 日前,为推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走深走实,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制度成果,有利于促进各地各级政法单位运用智能化手段完善执法司法内部监督、制约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机制,有利于促进政法跨部门数据协同共享,对于加快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有效根治长期影响制约公正执法司法的顽瘴痼疾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吸收各地各级政法单位在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完善“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载体和机制、完善执法司法内部智能化监督机制、完善执法司法数据跨部门共享机制、完善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违规参股借贷信息排查机制、完善违规代理案件行为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执法司法信息智能化公开机制和探索建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七个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一是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司法巡查和流程监督,实现对执法司法风险环节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处置;二是加快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壁垒,探索建立执法司法全流程智能化监督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全过程网上监督;三是探索建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畅通检察监督大数据归集调用渠道,打造专题监督模型,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智能筛查、对比分析,发现异常线索,实现精准监督;四是加强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信息共享,实现对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申请律师执业证书与违规代理案件“双向预警”;五是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更多政法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以“开前门”实现“堵后门”。 《指导意见》研究制定过程中,注重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站位上立足统筹协调。立足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党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与组织、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智能化业务协同,推动资源整合、力量融合、技术综合。二是部署上因地制宜。明确了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充分考虑各地、各部门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实际,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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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从执法司法办案登记填报、流程监督、数据比对等基础性应用向风险感知、模型分析、智能预警等深度应用提升。三是举措上全面覆盖。七个方面的意见覆盖各类顽瘴痼疾,通过推出一系列智能化举措,提高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效能,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的出台能够更好指导各地各级政法单位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促进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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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 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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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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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 鲍静 日前,为推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走深走实,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重要举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制度成果,有利于促进各地各级政法单位运用智能化手段完善执法司法内部监督、制约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机制,有利于促进政法跨部门数据协同共享,对于加快推动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有效根治长期影响制约公正执法司法的顽瘴痼疾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吸收各地各级政法单位在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完善“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载体和机制、完善执法司法内部智能化监督机制、完善执法司法数据跨部门共享机制、完善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违规参股借贷信息排查机制、完善违规代理案件行为监测预警机制、完善执法司法信息智能化公开机制和探索建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七个方面,明确了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一是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司法巡查和流程监督,实现对执法司法风险环节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处置;二是加快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打破数据壁垒,探索建立执法司法全流程智能化监督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全过程网上监督;三是探索建立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畅通检察监督大数据归集调用渠道,打造专题监督模型,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智能筛查、对比分析,发现异常线索,实现精准监督;四是加强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信息共享,实现对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申请律师执业证书与违规代理案件“双向预警”;五是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更多政法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以“开前门”实现“堵后门”。 《指导意见》研究制定过程中,注重把握了以下三点:一是站位上立足统筹协调。立足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党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与组织、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智能化业务协同,推动资源整合、力量融合、技术综合。二是部署上因地制宜。明确了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充分考虑各地、各部门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实际,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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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从执法司法办案登记填报、流程监督、数据比对等基础性应用向风险感知、模型分析、智能预警等深度应用提升。三是举措上全面覆盖。七个方面的意见覆盖各类顽瘴痼疾,通过推出一系列智能化举措,提高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效能,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的出台能够更好指导各地各级政法单位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促进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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