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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办案“晒”警情“晒”执法
新疆博湖警方打造阳光警务平台

( 2021-12-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 晨 布力根

  “案发后,西某向我返还了所盗首饰,但我还是想知道她会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什么代价。这几个月,‘博湖阳光警务’小程序让我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透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湖县一起盗窃案件的受害人阿某近日说。
  报案后,查询案件进展无须踏破门槛,只要点下手机便可,公开透明,放心安心。这是博湖县公安局开通“博湖阳光警务”平台后,包括阿某在内的案件当事人的真切体会。
  今年3月,博湖县公安局将警务服务与互联网有机结合,开发“博湖阳光警务”手机App及微信小程序,包含案件查询、警务公开、普法宣传3项便民服务,统一公开并实时推送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情况,接受案件当事人的查询、监督,对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投诉并查询公安机关处理回复情况。
  今年3月19日,博湖县塔温觉肯乡哈尔恩根村西某邀请阿某等人吃饭。饭局进行到一半时,西某借故离开,溜进阿某家中,拿走其价值1.6万元的黄金首饰。
  阿某回到家中,发现首饰被盗,立即向警方报案。隔日,阿某便收到了办案民警发送的案件查询码,她通过微信登录“博湖阳光警务”小程序查询,清楚地了解到整个办案流程。
  让执法晒在阳光下,让最关心案件办理情况的案件当事人监督公安执法,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是博湖县公安局打造“博湖阳光警务”的初衷。
  据《法治日报》记者了解,该平台还提供车驾管、户政、出入境等服务查询功能,在全民普法板块中提供各类合同模板、以案释法小视频等,提高平台的使用率和服务质效。
  是监督平台、服务平台,也是收集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的平台。今年7月,有群众在该县宝浪大桥附近看到几个孩子在河边玩水,于是在平台中发布信息,建议加大河边的巡逻力度。收到建议后,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宝浪社区便民警务站增派警力巡防,对下河玩耍的大人和孩子及时提醒制止,防止意外发生。
  如今,“博湖阳光警务”平台建起了规范执法的“监督岗”,也在警民之间架起了理解与信任的“连心桥”。
  “满意!”“做得好。”“无意见。”不少群众通过匿名方式在平台留言,对“博湖阳光警务”平台的服务给予好评。
  博湖县公安局在“博湖阳光警务”平台中晒办案、晒警情、晒执法,群众也纷纷在平台中晒出他们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今年3月以来,该平台关注人数达3.7万余人,公开案件、警情500余起,公开执法检查信息1800余条,发布警务便民信息2800余条,收到、解决群众意见130余条,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评价达99%。
  “博湖县公安局将继续通过平台建设加大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查等执法不作为问题的监督,倒逼民警规范执法,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让执法办案更加规范高效,监督制约更加透明有效。”博湖县公安局副局长西志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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