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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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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履职能力督促检察权公正行使
安阳市司法局强化政治担当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 2021-12-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本报记者 马维博

  今年4月份,河南省安阳市人民监督员牛俊生、张忠海、黄星瑜3人被安阳市司法局随机抽选到某县人民检察院参加一起案件监督活动。
  3位人民监督员在评议案件时眉头紧皱,本来只预留10分钟的评议时间被延长了近40分钟。
  原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曹某曾在2017年3月以在某线路段的长途客车有股份为由,拦截一辆客车,与售票员发生冲突,并殴打售票员和一名乘客,后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两人到公安机关投案。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随意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有自首情节,无犯罪前科,且已赔偿并取得谅解,因此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3位人民监督员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并向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问,经过讨论一致认定,犯罪嫌疑人虽有上述从轻情节,但是综合来看,其在该长途客运段肆意拦截客车及殴打驾乘人员,发生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批准逮捕。检察机关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这是安阳市第一例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被采纳的案例,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政府部门科长李某,利用职权长期使用下级单位的车辆,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立案。在对车辆价值进行评估后,检察院认定涉案金额不大,提出撤案处理。但3位人民监督员提出刑事案件可以撤,相关的行政追责必须落实。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落实了这项意见。
  2017年开始,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安阳市司法局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安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有了这个文件,我们就像有了‘尚方宝剑’,对工作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安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赵悦说。
  实施办法出台后,安阳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在第一时间成立人民监督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把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纳入年度业务经费预算,做到了组织保障到位。对人民监督员定期进行培训,提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业务水平以及依法履职能力。建立人民监督员档案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档”,实施动态管理。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奖励、惩戒与退出机制。安阳市人民监督员工作被评为“2020年度安阳市政法工作十大品牌”之一。
  据统计,截至11月,安阳市司法局累计选任人民监督员75人,今年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机关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监督活动69起212人次,不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3次,检察机关采纳监督员意见一次,提出的其他意见建议多次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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