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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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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近日出台《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创新完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以更加明确的要求、更加细化的举措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提升考核的透明性、公平性、科学性,成为包头市平安建设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 《办法》改变以往常规考核对工作任务正向赋分的模式,聚焦平安建设短板弱项,将正向考核转变为反向扣分。坚持结果导向,结果性指标占到总分的95%,从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等7个方面形成负面清单,进行反向扣分,以结果分高下、论英雄。 《办法》承接自治区考核任务要求,对考核实施办法明确的考核项目逐条细化,列出硬核指标,能量化的全部量化,最大限度减少主观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结果性指标设置58条、207项,根据工作重要性、难易程度等差异化赋分,由48个行业主管部门对旗县区进行日常监控、考评打分。指标设置突出“跳起来摘桃子”理念,综合考虑现实基础和全市平均水平,国家、自治区有硬性规定的严格执行,没有设定的,具体扣分项则要等于或略高于平均水平,争取通过考核,推动地区平安建设工作每年都有新进步。 《办法》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等6个方面划定13条“红线”,明确对发生影响全市工作大局重特大事项的旗县区,依据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对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作出处理,形成“硬约束”、体现“零容忍”。 《办法》除设置结果性扣分指标,还设置督查暗访扣分指标,进一步强化监控单位日常督查暗访工作。同时,各监控单位综合考虑旗县区工作努力程度,对主动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实行减半扣分。为鼓励旗县区创先争优、积极作为,在扣分项目之外单独设置加分项目,对平安建设工作创新和取得突出成绩适当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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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出台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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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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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史万森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近日出台《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创新完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以更加明确的要求、更加细化的举措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提升考核的透明性、公平性、科学性,成为包头市平安建设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 《办法》改变以往常规考核对工作任务正向赋分的模式,聚焦平安建设短板弱项,将正向考核转变为反向扣分。坚持结果导向,结果性指标占到总分的95%,从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等7个方面形成负面清单,进行反向扣分,以结果分高下、论英雄。 《办法》承接自治区考核任务要求,对考核实施办法明确的考核项目逐条细化,列出硬核指标,能量化的全部量化,最大限度减少主观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结果性指标设置58条、207项,根据工作重要性、难易程度等差异化赋分,由48个行业主管部门对旗县区进行日常监控、考评打分。指标设置突出“跳起来摘桃子”理念,综合考虑现实基础和全市平均水平,国家、自治区有硬性规定的严格执行,没有设定的,具体扣分项则要等于或略高于平均水平,争取通过考核,推动地区平安建设工作每年都有新进步。 《办法》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等6个方面划定13条“红线”,明确对发生影响全市工作大局重特大事项的旗县区,依据纪律规定和有关法律,对相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作出处理,形成“硬约束”、体现“零容忍”。 《办法》除设置结果性扣分指标,还设置督查暗访扣分指标,进一步强化监控单位日常督查暗访工作。同时,各监控单位综合考虑旗县区工作努力程度,对主动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实行减半扣分。为鼓励旗县区创先争优、积极作为,在扣分项目之外单独设置加分项目,对平安建设工作创新和取得突出成绩适当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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