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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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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郑志刚
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如何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月22日,广东省清远市部分人大代表约见清远市市长,围绕群众关注的垃圾分类、城市交通、公共卫生、养老服务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询问。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温文星与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回应,对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作答。 近年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以“文明与法”为主题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推进“与法同行,共创文明”系列活动,从立法、监督、普法等多个层面助力城市文明建设,让文明之风吹遍全市的各个角落。 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小区外围红线内区域归小区业主还是政府所有”“小区外围红线内区域是否可以设置收费的临时停车位”“如果可以设置临时收费停车位,那么产生的收益应当归谁所有”…… 10月12日,一场立法听证会在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热烈进行。参加听证会的群众代表,围绕业主普遍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发问。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针对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多发、业主反映强烈的现状,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启动《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由于物业管理涉及利益方较多,各方诉求各有不同,争议较大,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利用覆盖全市8个县(市、区)的立法联络点和85个乡镇(街道)的立法联络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早在2017年,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全市第一部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全市城市建成区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予以法律规范,拉开了清远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序幕。 此后,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以每年1部至2部的频率,陆续制定出台《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一系列与文明创建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对市区大气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管理、市民文明行为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为清远的城市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依法加大监督力度 “今年9月1日起,《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存在收运处置设施监管难度大、设施建设运营投入不足、收运处置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请问市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条例,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11月22日的询问会上,市人大代表焦德强率先发问。 在整个提问环节,9名市人大代表开门见山,围绕市委“十大行动方案”主题抛出了多个事关民生和城市文明建设的问题。温文星和各市直部门负责人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表态和答复。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清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助力全市的法治文明建设。 近年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对《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3部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认真整改法律法规执行存在的问题。 “我们结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市区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建设情况工作评议,促使市区63个交通‘黑点’得到整治。”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举例说。 实践中,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在持续加强监察司法法律监督,确保“一委两院”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同时,同步运用执法监督、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方法,致力推动解决交通、环境保护和治理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近日,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大联合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安监、文化等部门走进连南顺德希望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促成长”活动,针对未成年人身边出现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等问题,讲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活动中,镇人大工作人员还给学生们派发《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详细介绍条例内容,教导学生们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小达人”。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注意加强与市委普法办的协同配合,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的法治素养,告别不文明行为。 实践中,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全市6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网格员+信息员”作用,利用遍布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和片区的570余个代表联络站,指导和组织代表以联络站为主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大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引导群众理性、依法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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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多举措助力城市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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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之风吹遍城市每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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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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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郑志刚
今后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如何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月22日,广东省清远市部分人大代表约见清远市市长,围绕群众关注的垃圾分类、城市交通、公共卫生、养老服务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询问。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温文星与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回应,对代表提出的问题逐一作答。 近年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开展以“文明与法”为主题的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推进“与法同行,共创文明”系列活动,从立法、监督、普法等多个层面助力城市文明建设,让文明之风吹遍全市的各个角落。 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小区外围红线内区域归小区业主还是政府所有”“小区外围红线内区域是否可以设置收费的临时停车位”“如果可以设置临时收费停车位,那么产生的收益应当归谁所有”…… 10月12日,一场立法听证会在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热烈进行。参加听证会的群众代表,围绕业主普遍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发问。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针对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矛盾多发、业主反映强烈的现状,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启动《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由于物业管理涉及利益方较多,各方诉求各有不同,争议较大,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利用覆盖全市8个县(市、区)的立法联络点和85个乡镇(街道)的立法联络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早在2017年,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就制定了全市第一部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全市城市建成区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予以法律规范,拉开了清远文明建设的法治化序幕。 此后,清远市人大常委会以每年1部至2部的频率,陆续制定出台《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一系列与文明创建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对市区大气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管理、市民文明行为等方面作出具体规范,为清远的城市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依法加大监督力度 “今年9月1日起,《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但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存在收运处置设施监管难度大、设施建设运营投入不足、收运处置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请问市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条例,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11月22日的询问会上,市人大代表焦德强率先发问。 在整个提问环节,9名市人大代表开门见山,围绕市委“十大行动方案”主题抛出了多个事关民生和城市文明建设的问题。温文星和各市直部门负责人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表态和答复。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清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助力全市的法治文明建设。 近年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对《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3部本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认真整改法律法规执行存在的问题。 “我们结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市区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建设情况工作评议,促使市区63个交通‘黑点’得到整治。”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举例说。 实践中,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在持续加强监察司法法律监督,确保“一委两院”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的同时,同步运用执法监督、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方法,致力推动解决交通、环境保护和治理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提升市民法治素养 近日,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大联合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安监、文化等部门走进连南顺德希望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促成长”活动,针对未成年人身边出现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等问题,讲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活动中,镇人大工作人员还给学生们派发《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详细介绍条例内容,教导学生们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小达人”。 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注意加强与市委普法办的协同配合,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的法治素养,告别不文明行为。 实践中,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全市6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网格员+信息员”作用,利用遍布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和片区的570余个代表联络站,指导和组织代表以联络站为主阵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大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引导群众理性、依法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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